石井的看法是以光子和岸本为嫌疑人而得出的。

从这一新的观点出发,刑警们再次搜查了新屋的房间,新屋的遗物都列有清单,但并未发现丢失了什么东西。贼虽然溜了进来,但并未找到他想要的东西。也有人认为是流窜的小偷干的。但是,旁边有好几家既没关窗户而且屋内又有现金。看来这个贼并不是要偷钱,而是专程溜到新屋的房间里来的。

“他想找新屋的什么遗物呢?”刑警们开始讨论窃贼作案的目的。这肯定是对谋杀新屋的罪犯极为不利的东西。这是能联系到罪犯的线索,或是能明确指出罪犯是谁。但是,要是有这种东西,刑警们应该马上就能注意到。

“新屋到底掌握了什么证据呢?”

“这个证据是以什么形式保存在什么地方呢?”

“新屋肯定把对罪犯来说致命的证据藏在哪里了。罪犯正是为了取走证据,才溜进新屋房间的。”

“是否是新屋事先想到他会跑到家里来找而保存在银行的保险箱里了?”有人提出了这种可能性。

“如果保存在银行保险箱里,那他的遗物中应该有相应的钥匙呀。但我们只找到房间和汽车的钥匙。”

“那可能他托付给别人保管了。”

“这种东西会托付给谁呢?”

“会不会是他自己给弄丢了呢?虽然弄丢了,却仍然对罪犯说自己掌握着证据。”石井又提出了一个新的意见。

“罪犯应该并不知道证据已经丢失了。”福山觉得眼前一亮。

“但是新屋怎么会把发财的武器弄丢呢?”有人提出了疑问。

“新屋当时拿到这件东西时并没有意识到它的重要性。或者虽然意识到了,但并没想到要以此来恐吓对方。后来新屋的想法发生了变化,开始恐吓罪犯。”

“也就是说在证物丢失后,新屋才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并且开始恐吓,是吗?”

“这么说的话,在新屋的房间里当然找不到证物。”

“用已经丢失的证物恐吓罪犯,这可能吗?”

“我认为有这个可能。”

“不管是弄丢了,还是保存在什么地方,如果有这个东西,它到底在哪儿呢?”

有多种推测,但并没有任何证据。甚至也想到可能是流窜的小偷溜进来,结果在第一家就没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觉得很扫兴,于是就走了。

“田卷敬造的金表和秋本道夫的打火机仍然留在新屋的房间里。”石井好像忽然想起什么似的。

“怎么回事?”以有马警部为首的所有人员都把目光集中在了石井身上。

“如果新屋掌握了田卷光子和岸本的弱点,那应该是在他偷金表的时候。在他从田卷家逃出来的路上,和秋本开的车撞在了一起,然后捡到了秋本的打火机,这样想对不对?”石井好像话里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