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果然是发财的捷径!”

“空间在手,天下我有!”

“哦耶!”

把玩着手中的柯尔特M1911手枪,秦铮不由感叹了几句。

这支枪,就是威尔逊准将的配枪,是一种半自动手枪,堪比重型手枪一般的存在,杀伤力目前排在世界第一位,这里,他收集了15把,自已藏起来2把。

在他的空间里,还有两把勃朗宁M1903式手枪,也极其漂亮,据说麦克阿瑟的配枪就是这款,他把它作为收藏品收进空间。

就他收集的米元,在米国买栋别墅丝毫没有问题,还有几十块手表,可都是值钱货。

尤其是指挥部里的家伙们,戴的可都是国际名表,秦铮毫不犹豫的笑纳了。

至于大兵们,凡是班级以上的干部,都是统一配发的军用手表,带夜光的那种,秦铮收了一些,但绝大部分没有收,哎,他是真的懒得收了。

110高地,留下一些战士打扫战场,师长汪阳、政委石英、348团团长高科迅速带着队伍南下,希望能追上敌人,而徐汉民和刘古新就走在队伍最前面。

“唳!”

一声鹰鸣,提醒着赶路的战士,秦铮有消息了。

徐汉民和刘古新赶紧将手中的枪横起,随后,小刀就降落了下来。

它单足站立在枪上,抬起绑着纸条的腿抖了抖,徐汉民赶紧将纸条取了下来。

还没等他打开,团长高科就抢了过去。

高科满怀期待的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

夜袭

敌炸营

敌轻装逃命

速来

没有落款,字体清绝有力,透着股冷意,但高科心中却似有火烧。

他大喊一声:“全团注意,火速前进!”

顿时,战士们都快速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