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人间美好(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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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得到的每一分一毫,也许仅仅只能拥有片刻。
就像古代帝王需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一样,路东文也一定是先考虑路氏集团未来的存亡发展,然后再去考虑他们这个小家的和谐与安宁。
若哪朝太子是个病秧子,出生就差一点点夭折,受不得寒饮不了酒,将来遇到战乱也没法亲身迎上战场,试问,有哪个帝王会把自己的王位传到这样的少主手上?
所以提倡贤者为王,雍正废除“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子继承制,改为建制秘密立储,虽不好去评价这种举措到底是更好还是更坏,但路易林心里知道,二十一世纪讲究的是法律。
所以他们路家的钱,根据婚姻法规定,都该是路东文和沈梦欣的夫妻共同财产。
倘若有一天路东文驾鹤西去,他路易林和沈梦欣都具有这些财产的继承权。
可路东文现在偷偷摸摸转移走的那部分财产,就算是赠予,也必须要经过沈梦欣的同意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是其中有一条却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
然而,现在新生儿上户口已经可以不必填写父亲那一栏的信息,这就意味着,路东文有朝一日可以把财产分出去一半给外面的那个野种,但如果路东文在集团里涉嫌经济犯罪入狱,路氏集团覆灭,他路易林要想去考公去当官另谋出路会过不了政审。
可那个野种却没有丝毫影响。
只要路易林活着,路氏不倒,财产就是对半分;路氏倒了,所有的连带责任以及社会的唾骂,却只有他一人承受。
还暂且不提万一他命运多舛,万一……
这倾家的财产,岂不是都要落入外人之手?
可笑至极。
路易林心里惶惶不安,那样大的一个数字出现在他脑海中,那其中有一半是属于他妈妈沈梦欣的,然后四分之一属于他路易林,这些钱,他都必须要向路东文讨回来才行。
还有集团可能已经涉及到的亏损和负债,路东文是在计划找人接手还是打算破罐子破摔拿钱跑路,这一切,都需要赵明熙与他一起里应外合先找到一个突破口。
有没有命拿到这些东西是他路易林的造化;
但他决不允许这一切就这样轻易被他爸施予他人。
他只希望在这一切尘埃落定之前,他的熙熙公主,先别那么快地陷入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