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三天,我们仍四处奔走找工作,然后回到我的住处喝汤吃面包,份量一天比一天少。现在还有两个地方有希望。一个是协和广场[1]附近的X酒店,鲍里斯听说在那儿也许能找到工作;另一个是商业街的新餐厅,那里的老板终于回来了。下午我们去见他。一路上鲍里斯都在说如果我们得到工作就能挣多少钱,还说给老板好印象很重要。

“仪表——仪表就是一切,我的朋友。给我一套新西装,我就能在晚饭前借到一千法郎,可惜我没趁有钱时买条衣领。今天早上我把领子翻过来穿了,可是有什么用呢,两边一样脏。你觉得我看着像是在挨饿吗,我的朋友?”

“你脸色苍白。”

“见鬼,只吃面包土豆能做成什么事儿?看起来像是在饿肚子很要命。这会让人们想踹你。等一下。”

他在一家珠宝店的橱窗前停了下来,狠狠拍打自己的脸,好让脸上有点血色。然后在血色消退之前,我们赶紧走进餐厅,对老板做了自我介绍。

老板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矮胖子,一头灰色的卷发,身穿一套时髦的对襟法兰绒套装,身上散发出香水味。鲍里斯告诉我他以前也是俄军上校。他的妻子也在,一个可怕的法国胖女人,脸色死灰,嘴唇鲜红,让我想起冷小牛肉和西红柿。老板和蔼地问候了鲍里斯,之后他们用俄语交谈了几分钟。我在后面站着,准备就我的洗碗工经历撒几个弥天大谎。

然后老板向我走来。我不自在地拖着脚走上前,努力让自己显得很恭顺。鲍里斯向我灌输过“洗碗工是奴隶中的奴隶”的想法,我预料老板会待我如粪土。令人惊讶的是,他热情地攥住了我的手。

“所以说你是英国人!”他叫道。“多好呀!我都用不着问你会不会打高尔夫吧?”

“当然会打。”我看出他期望我这样回答。

“我一直想学打高尔夫。我亲爱的先生,你愿意给我演示一些基本击球法吗?”

显然这是俄国人的做事方法。老板聚精会神地听我解释发球杆和铁头杆之间的区别,然后突然告诉我一切都定好了;餐厅开张后鲍里斯做侍应领班,我做洗碗工,如果做得好还可能升任洗手间服务员。餐厅什么时候开张?我问道。“正好两周之后,”老板潇洒地回答道。(他有个习惯,挥手的同时弹掉烟灰,这看上去很潇洒)“正好两周之后,赶在午饭前开张。”接着,他满怀自豪地带我们参观了餐厅。

那是个小地方,有一个酒吧间,一个饭厅,还有个跟普通浴室差不多大的厨房。老板把它装饰成一种徒有其表的“如画般”的风格(他管这叫“诺曼式”,不过就是把些假柱子立在石膏座上),他想管餐厅叫让·克塔尔餐厅,好营造出一种中世纪的感觉。他印了一些传单,上面全是有关本区历史的谎话,居然声称餐厅所在位置原先有一间酒馆,查理曼大帝[2]经常光顾那里。老板对此很是满意。他还在吧台挂了几幅沙龙艺术家画的不太雅观的画。最后他给我们每人一支昂贵的雪茄,又聊了一会儿就回家了。

我强烈感觉到我们不会再从这家餐厅得到任何好处。在我看来老板就是个骗子,甚至是个不够格的骗子,而且我看到两个明显是来讨债的人在后门晃悠。但鲍里斯丝毫不感到泄气,因为他相信自己又能当侍应领班了。

“大功告成啦——只要再撑两个礼拜。两个礼拜算什么?管他妈的!想想看,再过三个礼拜我就能有情人啦!不知道她皮肤是黑是白?没关系,只要别太瘦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