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打倒的是第二张照片。那是一张极其生动的抓拍照,那个精彩的瞬间永远无法再现:他们看起来像是话讲到一半,笑了起来,手里的杯子有点倾斜。他们看起来是那么纯真,那么年轻,那么……而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永远过去了。照片像是在嘲笑我的缺席。你不在那里。这个现在和我女儿生活在一起的男人,我认都不认识。而我的前妻认识他。我们的老朋友们认识他。你不在那里。再一次,我在重大的家庭事件上缺席了。这一次,我的小姑娘不会再拉起我的手,安慰我;她已经属于另外一个人了。他们连问都没有问我。他们只是通知了我。

我看看信封上,落款用了夫家的姓氏(玛丽亚·朗,而不是玛丽亚·贝奈特)。信封上没留他们的地址(为什么?难道害怕我去看望他们吗?)我沮丧到了极点,万念俱灰。我唯一的孩子拒绝我介入她的生活,好像锁上一扇铁门不让我进去。你去敲门,他们听不到。如果活在这个世界上,却无人理睬,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如果活着没有什么意思,那为什么不自我了断呢?

所以,我决定自杀。

那样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那样做更多的是因为:做了又怎么样呢?

跌跌撞撞回到上帝怀抱,

歌谱了一半,曲唱了半首,

有谁知道,他肿胀的双脚跋涉了怎样的路途,

征服过哪些平静的,或是痛苦的山峰?

我希望上帝给他微笑,拉起他的手,

说:“你这个逃学的可怜虫,多情的傻瓜啊!

生命之书难以破解;

你如何能够不留在学校里呢?”

(诗歌,作者查尔斯·汉森·唐维,被抄录于鸡仔贝奈特的记事本)

<h3>鸡仔想一了百了</h3>

收到我女儿的来信是在周五,接下来的那个周末,我是在昏醉中度过的,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也记不清了。星期一早上,尽管洗了个长长的冷水澡,我上班还是迟到了两个小时。在办公室待了不到四十五分钟,我就支撑不下去了。我的脑子要爆炸了。那地方像个坟墓。我先溜到复印间,然后躲到卫生间,再蹿到电梯间,我没有穿外套,也没有拎公文包,这样,就算有人注意到我的走动,也不会想到我是要从公司开溜。

那样做蛮愚蠢的。根本没有人注意我。那是一家大公司。我的存在与否,丝毫不会影响到公司。现在看来,在电梯到停车场的那段路上,我走完了作为那家公司雇员的最后一段旅程。

*

接下来,我用公用电话给我的前妻拨了个电话。她在上班。

“为什么?”她一拎起话筒我就问。

“鸡仔?”

“为什么?”我重复了一遍。积蓄了三天的焦躁、愤怒,爆发出来的就只有那么三个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