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苦痛,有一部分来自于他的金牌公关赵轩。

赵轩结婚很早,娶了个姑娘是个大美妞,不过这美妞没什么文化,穿得活像天仙,要哪有哪,性格却活像土匪,当着街敢跳脚骂娘,满嘴脏话不带重样的,一天到晚生存目标就是花钱,花钱,再花钱。

终于……赵轩在“有了几个小钱”之后,变坏了。

李先生目睹了他手下的“变坏”过程,目睹了他和公司里一个新毕业的研究生小妞勾搭上,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程中,几次三番隐晦得提醒他闹得不要太过火。

可惜还是过火了,最后东窗事发,两口子闹到了法院里,原配哭得那叫一个壶口大瀑布,连大禹都治不了这一汪洪水,在犹如大喇叭广播一样的嚎哭中当街问候了赵轩祖宗十八辈,那一天风度翩翩的赵总管真是颜面尽失,斯文扫地。

李伯庸觉得,这个事在他年轻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每当他一边心情复杂地想给自己找个老婆,一边又回想起那个赵前妻当街飘移过来的高跟鞋的时候,就会有种难以形容的复杂心理,在胸中升起。

然后每到此时,赵主管就会被迫加班……

更让李伯庸心惊胆战的是,后来赵轩和那个小姑娘以刚离婚就找第二春的速度光速结婚了,可是事到如今,两年还没过,姓赵的那小子……他好像又要开始寻觅下一朵即将插在他这坨牛粪上的鲜花了,用那人渣的话说——红玫瑰已经变成了蚊子血,爱情啊……它已经枯萎!

这就是现代都市人的生活,随着人们脚步匆忙起来的,是越来越浮躁的心,每一天,都有很多寻欢客逡巡在整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蒸发一千句甜言蜜语,然后制造很多第三者,第四者……第N者,第M者,同时产生很多怨妇,很多挫男。

这一切都让李伯庸感觉很迷茫,和他那当了一辈子农民的父母从小言传身教教给他的东西:“做人要本分”格格不入。有时候李伯庸感觉别人说他土是有道理的,尽管他用了十年的时间,终于在这个繁忙的城市里找到了立足之地,尽管他现在有钱了,也有了社会地位,可他身体或者灵魂的某一部分,还留在离户州市三百多公里以外的小村子里,从未离开过。

他一大早迷迷糊糊地被他老姨指挥司机送到了户州世纪公园,别上了自己的名牌,在主办方的指挥下加入一个又一个傻乎乎的游戏,和每个坐在他面前的姑娘聊天……一个人只有五分钟。

李伯庸只觉得眼花缭乱,上一个还没记清楚长什么样呢,就又换人了。

这是找媳妇么?李伯庸揉着太阳穴头疼地想——就算首长检阅大军,也没有这么走马灯吧?

于是他中途找了个机会,偷偷溜走了,一头钻进了世纪公园美丽的林子里,感受大自然和泥土的气息去了。

然后……就阴差阳错地撞见了一个衣冠禽兽的男人正生拖硬拽着一个弱不禁风的姑娘,打算拖走的一幕。

李伯庸顿时惊诧了,没想到户州市的治安居然已经差到了这种地步。

就在他一声怒吼、一脚把徐暨踹趴下之后,就见衣冠禽兽一样的小子一脸愤怒加茫然地看着他,李伯庸误会了他眼神的意义,还以为那是龌龊之人见到英雄人物的自然反应,于是乐呵呵地心想,哼哼,小样,被我吓着了吧?

他还回头对杨玄说:“你别怕,对付这种流氓就不能软,我在这,你放心!”

杨玄:“……”

那个……发生了什么事?

闹闹陛下感觉人类这种东西的智商,它可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于是忧愁地低下头,拼命嗅着杨玄的手指,企图从上面找到一点刚刚她吃过的黄瓜味薯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