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气好, 之前想着哥嫂下午要回城。想着上山捡些蘑菇带回去也能做个菜, 没想到遇到了三只被咬伤的野鸡还有两只自己撞伤的野兔, 也没有别人看见,我就捡了回来。

给爸妈一只野鸡, 哥, 嫂子你们带两只野兔一只野鸡回去,还剩一只,我就自己留下,给红梅补补身子。”

一次性说了一大串, 说的蔡家一家人心里头热乎乎的。

看来, 这位懒女婿(懒妹夫)也不是那么差劲。至少知道心疼人,目前看着还行。

结婚的第二天,韩君越成功的俘获了蔡家人的心,至少有了百分之五。

从负印象到好感都百分之五,真是不容易。

全家人最骄傲的就是蔡红梅,她也不是傻子, 知道父母兄嫂都看不上丈夫, 知道丈夫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知道找这样一个男人过一辈子,在日常生活上, 帮不了她。甚至会是她的累赘,可她甘之如饴,她在心灵上是愉悦的。

她就是喜欢这个没用的男人, 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只要每天都能看到他, 苦点累点她都愿意。

她知道屯子里的人怎么说她都, 说她明知道是个火坑,她都愿意跳下去。

火坑就火坑吧,她就喜欢跳火坑。

“爸,妈,我家君越不错吧,他只是做不了多少体力活。但他人不懒,知道心疼人。”

“算啦,你自己愿意的 ,我和你妈不管。回去回去,别总回娘家。”蔡父不耐烦的挥手让闺女回自己的家。

但那黝黑的老脸上泛起不易察觉的红晕。

唉,老了,自己看走了眼。那孩子还是不错滴,虽然他上山捡猎物不充公,但不是大的猎物他也不好多说。

看俩孙子和儿媳那样,他都不好意思说上交的话。

“爸,您可真有意思,就住隔壁,让我不要常回来可能不?”

说完,扭着腰嬉笑着走了出去。

“死丫头,就知道怼你老子。”蔡父貌似狠狠的瞪了一眼不听话的闺女。

转眼就是半个月,半个月的时间,韩君越也对妻子有了更多的了解。一个不计回报追寻虚无缥缈爱情的傻女人。

青山屯的社员们,已经开始准备猫冬,秋猎的人选已经选好。

瘦弱的韩君越没有被选上秋猎队,只能待在家里。

待在家里的韩君越也没有闲着,一整天在家里敲敲打打,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反正蔡家人不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