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是阿布。

这么冷的天,他的身上居然没有穿衣服,手被反绑在一张椅子上。头顶那盏很刺眼的灯照得他两眼眯缝。

“可不可以把灯关掉?”阿布小声提议。

有个女的——也是个女的,比黑妹长得少许好看些,但是和黑妹一样的打扮,她二话没说冲上前去,给了阿布一巴掌。

我的左脸也跟着一起刺痛了一下。

我靠,吴明明是不是私下搞了个女子军团?专门训练用三步上篮的姿势打别人耳光?

阿布的头晃了几晃,很奇怪,他没有反抗,也没喊疼,而是犹豫很久才古里古怪地说:“你们是不是——莫醒醒派来的?”

电视放到这里停住了,黑妹再次走进我,她在我面前蹲下,撕下我的胶布,饶有兴趣地问我:“莫醒醒是谁?”

哪门跟哪门,这简直太搞了!

我哈哈笑着,笑完后,我用力吐了口口水在她脸上。刚刚吐出口我就后悔了,因为我实在没有必要放弃如此大好的求生机会,我该喊的是救命!

毕竟只有我出去,才有可能救阿布!

果然,她用衣袖擦了一把脸,又一次把我的嘴缝得严严实实,恶狠狠地说:“调段好戏给你看。”说完,她又按了快进键,屏幕迅速滚动,接着定格在一个场面上。

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那是阿布吗?

满头满脸的鲜血,让我几乎认不清他的面目。只有脚上那双十年如一日的跑步鞋提醒我,这是那个带着我满大街飚车,请我喝酒,陪我失落,借过我钱的男人。他曾在喝醉酒的时候把我的头当篮球按在胸口,任凭我尖叫也不松开,直到我猛然踢他一脚,他才发现是我,“对不起”还没说完整,就蹲在路边大口大口吐起来。

有人掩鼻而过,也有人叹息,更有人小声诅咒。

那段时间正值他和他爸闹决裂,我被好几个广告公司放鸽子,也不顺。我们当街坐着,叼着烟,对路人一个一个对我们投以不正常目光的人大骂特骂,不要太爽。当然,我为了面子,把头发全弄乱,遮住脸,只露出两只眼睛来。我一直都是一个如此虚荣的人。

直到城管追来,我们又飞奔到摩托旁,由他带着我在四环线上飞奔。

人们都说我是凤凰,于是我来到北京,寻找我能惜息的枝头,可是最终,我不仅飞不起来,反而摔得皮开肉绽。

我喜欢站在他的摩托车上,展开双臂,让我的长发随风飞舞,那感觉,跟飞一样,我永远记得。

我永远记得,是他带我一起飞。

他曾经是一个浪荡而桀骜的一个爷们,现在他们把他绑在那里,打得浑身是血。可是,他和这件事一点儿都没有关系,真的没有关系!真的没有!

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我知道这样很丢脸,但是我没法控制住我自己。我的嘴被胶带封住,喊也喊不出,心里的悲伤全部转化为愤怒,我发誓,只要我能从这里活着出去,我一定要把吴明明那个女的碎尸万端!

“你们把蒋蓝弄到哪去了?”录像还在播,我看到血人一般又被绑住双手的阿布蹲在地上,忽然他又猛得站起来,他冲到那个飙女面前,低着头,弓下腰,像一头发怒的牛一样狠狠地顶了一下那女人的肚子,用和以前在酒吧喝多了酒和别人吵架时一模一样的口吻大声喊:“我他妈弄死你们!!!”

阿布,哦,我英勇无比的偶像,你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