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氏去世前,程叙言诚心诚意信奉中庸之道,因他性子本身温和有余,二者结合更加温吞犹疑,天真的认为吃苦是美事,仿佛吃苦够多才配有成就。从不分辨细想,那苦该不该吃。

然而程叙言陪他爹守孝三年后,那份多余的温和不见踪迹。

裴让不知道那三年发生过什么,哪怕程叙言的面容没太多改变,可是再见面,程叙言的目光已经十足坚定,有时眼中锋芒闪过但转瞬即逝,收敛的极好。如同裴让用慵懒随性的外表掩饰内心的阴暗。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像同龄人那般意气行事。

裴让蹙着眉,视线里那朵粉色的小花摇来晃去,如果是程偃叔在此处肯定会拔掉。

裴让握住根茎轻轻一扯,粉色的小花柔柔躺在掌心,再也不会动。

直到最后一丝光亮消失在地平线,粉色花瓣乘风而起飞向县城的人们。

程偃接住空中的纸飞机还要继续飞,却被儿子抓住手,程叙言开口:“吃晚饭了。”

偃:“噢。”

程偃不甘不愿跟他进屋,晚饭做的芋头烧鸡,现在还不到正式吃芋头的季节,所以他们买的子芋。

个头跟板栗差不多大,处理起来十分费事,但味道却极好,口感又粉又软还不噎人。

程偃舞着勺子一口一个,根本不吃饭。他再次舀芋头时被拦住。易全山偷偷松口气,还好家里有一个人能管住偃兄弟。

虽说子芋不噎人,可到底是芋头,偃兄弟拿子芋当饭吃,晚上会撑的难以入睡。

程叙言给程偃夹鸡肉和青菜:“吃饭。”

程偃不听他的,拿勺子的手费劲往前伸,却无法挣脱儿子的手。

程叙言板着脸:“吃饭。”

整个花厅寂静无声,易知礼恨不得把脑袋埋碗里。

易全山张了张口,瞥见程叙言的冷脸,最后又默默闭上。

“哼!!”程偃不高兴的收回手,用勺子故意把饭碗戳的闷响。

饭后程偃在院子里荡千秋,程叙言转身进厨房:“全山叔。”

正在洗碗的易全山抬起头:“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