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训练搞完之後,这儿就会变成一个真正的运动场,是吗?”赖特问道。接着他又自己做了回答:“他妈的,为什麽不这样呢?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工作,詹姆士。”

“谢谢你,鲍勃。”

“这个运动场看起来小了点。”麦斯威尔将军说。

“体积的精确度相差都在叁以内,我们可以骗过他们的,”赖特说:“我们有苏联建手册,你的杨将军办了一件漂亮的工作。”“叁号建的窗户没有玻璃。”卡西米尔说。“查看一下照片,卡西。”葛莱建议:“那缺乏玻璃窗。

那座建只有百叶窗,四面都有。那座停建的房屋……“他指着二号建说:”只有一些木栏杆,可以等到今後再运走。这种内部安排只是我们的猜想,但我们有一些从越南那边放回的人员,我们是根据他们报告的情况设计这个模拟场地,并非完全凭空杜撰。“那些陆战队员正在东张西望,他们已经了解到这次任务的一些情况。计划的大部分他们已经知道,他们在考虑如何把他们实战的经验应用於这一不像样的运动场,让这些儿童模型睁大蓝色无神的玩具眼睛看着他们在这训练,看着M-七九型手榴弹炸开那有卫兵把守的岗楼,士兵钻进那些兵营的窗户,炮艇机把各种建成废墟……这些“妻子”和“孩子”

将观看这场演习,而不会告诉任何人。

这一场地是经过认真挑选的,因为它和另一个地方十分相似——当然这一情况不必告诉那些陆战队员;也必须如此——几个队员的目光停留在半哩以外的一座小山上。站在那山上可以看清这的一切。致完欢迎词之後,人们分成预定的小组去提取他们的武器。他们没有用M-十六A一型步枪,而是使用较短的CAR-十五式卡宾枪。这种武器短小方便,适用於近战。掷弹兵使用的是标准的M-七九型榴弹发射器,瞒准具上都涂有放射性氚,在黑暗中会发光。他们的子弹带已装得沈甸甸的,因为武器训练马上就要开始。他们将从白天开始,以增强感觉和提高效率。

但他们的训练很快就会进入完全夜间活动。这是将军透露出来的。而且不论怎样,这一点已十分明显,这类行动只发生在夜间。队员们已到达最近的射击场去熟悉地形。那已经架起六个窗户架。掷弹手们交换了一下眼神,扔出了第一批手榴弹。

有一个士兵没有投中目标,其他五个人立即补了上去。最後他们看到那些窗架後面升起一团团白烟。

“好,好,我的身体刚刚才发热。”中士说道,接着,他又对准目标在四十秒钟内连发五弹。他射击的速度很慢,他昨夜一晚没有睡好。

“不知道要多强壮才能这麽干?”雷恩问道。

“十分肯定不是沃利。考克斯,”检验员说:“匕首正好刺中脊椎,进入了骨髓,立即毙命。”

“凶手已经将受害者打伤,肩膀被拉脱了臼,是吧!”道格拉斯问道,然後让开道,以便摄影员拍摄下死者的镜头。

“可能更严重些。我们将再检查一下,但我可以保证,整个骨骼结构已经破坏,这种伤无法补救,在被刀刺之前他已完全丧失抵抗的能力。”

白人,四十岁左右,头发黑而长,身材不高,衣着很脏。雷恩看了一下自己的笔记。“您可以回家了,夫人。”他对维吉尼亚。查尔斯说。

夫人。

“她离开时,受害者还活着。”道格拉斯走近他的上司说。“那凶手一定是夺下他的刀然後从後面把他刺死的。在上周,我们已经看到四起非常高明的谋杀案,有六个人死亡。”

“四次谋杀的方式都不相同。有两个人被捆住,遭到抢劫,并被枪杀。使用的都是点二二的手枪,没有搏斗的痕迹。一个死者是腹部中弹,也遭到抢劫,没有自卫迹象,两个是昨夜被枪杀的,可能使用同样的手枪,但没有被捆绑,也未遭抢劫,受害人在死前有所警觉。

这些人都是毒贩,但这一个却是街头流氓,行为不检,汤姆。“但是巡官已开始在思索这个问题。”这个人有身分证吗?“穿制服的警官回答说:“吸毒者,有前科,四次因抢劫被捕。其他情况不详。”

“情况不符,”雷恩说:“这无法说明任何问题。如果你是一个真正聪明的人,为什麽要让别人看见他?为什麽他要把她放走?为什麽要和她交谈?为什麽要把这个人杀死?这些都说明什麽?”这件事根本没有规则可言,两个毒贩是被枪杀的,但这种子弹是街头常用的,两另外两个遭到了抢劫,这两个却没有。後两个人射中的部位并非致命之处也不完全准确,尽管两个人都是两弹命中头部。而另一个被抢劫杀害的人用的是滑膛枪弹。“我们知道了杀人的武器,还有这酒瓶,从中我们可以找出一些线索。这个人到底是谁?不管他多麽仔细,总还是留下痕迹。”

“会不会是一位有正义感的酒鬼。”道格拉斯推断说:“有谁会杀死街头流氓呢?”

“对,对,我知道了。他不是沃利。考克斯。”可是,他到底是谁?他是干什度的呢?

凯利想,这次多亏了这副手套,他看到自己的右手上有伤疤。他当时出於愤怒,想制服对手,但那种做法实在不太聪明。现在回想起当时情景,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面临到一种不利的局面。如果他当时让那位妇女被杀死或者被杀成重伤,或者自己乾脆钻进汽车离开那个地方,他将永远不能原谅自己;第二,如果当时有人看见了他的车,他就会成为杀人的嫌疑犯。想到这,他心有一种说不出的厌烦的感觉。现在他成了杀人嫌疑犯。算了,总会有人被怀疑的。在回家之後,他在镜子中看了看自己,还是那头戴假发浑身褴褛的模样。不管那个女人看见了什麽,那都不是约翰。凯利。他当时的脸上长满胡须,一脸泥土,头上顶着又臭又脏的假发,他那弯腰驼背的形象使他的身材看起来也矮了一截。而且当时街灯昏暗不清,那女人当时只想尽快逃走,对其他事情不会太注意。但是,尽管如此,他还是把酒瓶丢在现场。他记得当时为了夺刀把酒瓶丢在地上的情景,而且由於当时情况紧急,也竟忘了把酒瓶捡回。太笨了!凯利对自己感到愤怒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