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巴克说,“去吧,小心别被自己的鱼钩给缠住了。”

格兰特花了好久才安排好未来几天的调查行动。他不能确定那个去了卡尼什的男人就是拉蒙特。他是所有搜查人员中唯一亲眼见过黎凡特人的,所以他必须亲自前往。但是,伦敦的搜查工作还是得继续,因为这次卡尼什之行可能是埃弗雷特夫人的调虎离山计,他可不敢掉以轻心。

当他在收拾钓鱼工具和旧衣物的时候,菲尔德太太拿着三明治走进了房间,同情地看着他。格兰特觉得很不自在,拒绝了她的好意。他正等着在火车上吃一顿丰盛的晚餐和一顿丰盛的早餐,然后就到苏格兰了。

“你想得很对,”菲尔德太太说,“但是你怎么知道你今晚会不会饿醒呢?这是鸡肉三明治,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上一顿鸡肉三明治。苏格兰可是鸟不拉屎的地方,天知道你在那边能买到什么吃的。”

格兰特说,苏格兰现在已经和英格兰一样发达了,而且景色更优美。

“我不知道什么美不美的。”不由分说,菲尔德太太把三明治塞到他的行李里面,“我的一个表亲曾经在那边服役,那边的乡下一座房子也没有,甚至一棵树都没有。本地人连茶饼都没见过,更别说司康面包了。”

“真够土的啊。”格兰特随口附和着,把他喜欢的斜纹旧格子衬衫放进了行李箱。

火车开出国王十字车站,格兰特坐下来,好好地研究着卡尼什地区的地图。再次研究这份地图让他的心情很愉悦。在广袤的苏格兰高原追踪嫌犯让他感到莫名的兴奋,这样的对决方式更原始,更有人情味。而不像在泰晤士河岸的对决那样,充斥着冷血的机械化手段,而这次是男人之间的对决。只有邮局才有电话,但是打电话要提前预订。与嫌犯的对决,可能是拳头对拳头,也可能是枪对枪,没有任何支援。格兰特倒是希望最好能把他生擒,如果带着尸体回伦敦就没意思了。更别说,其实警察心里也不太愿意见到探长把嫌犯杀死的场景。他必须暗中行事,因为他的行程毕竟晚了两天。黎凡特人不可能在昨晚之前就到达这里,他在这儿待得越久,就越不引人注意。一开始,这里的每个人心里对他都有所戒备,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本来就在这儿长大——他会在这儿混得很熟,甚至误以为自己很安全。

格兰特继续看地图,卡尼什就在河流的南岸,而河流在流经芬利湖后入海。在芬利湖以南四英里的地方,还有另外一个湖;而河流的北岸,是一个比卡尼什稍微大一点儿的村庄,村名叫加尼。也就是说,卡尼什在半岛的北边,加尼在南边,两个村庄之间通过一条起伏不平的乡道相连,路程约为四英里。

格兰特决定住在加尼——那里有一家酒店,听说还有温泉——在那儿可以以芬利湖钓鱼为掩饰,监视着整个卡尼什。他看地图直到夜深,而铁路两旁的景色也渐渐变得似曾相识。他知道,即便是最有经验的地图阅读者,在亲身来到现场的时候,仍然会不时地被震惊,但是他现在也自信比在这附近打猎的猎人还要熟悉这个区域。

第二天一醒来已经是早上,他感到无比地兴奋。看向窗外,棕色的荒地缓缓后退,火车的轰鸣声似乎宣告着对格兰皮恩山脉的征服。迎面吹来一阵冷风,气味很清新,似乎在向他问好。他一边吃着早餐,一边看着窗外。棕色而贫瘠的荒地衬映着蓝天,皑皑白雪覆盖着大片的松树林,中间偶尔露着几个山头,好像羊毛衣服上的几块黄斑。接着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白桦林,白桦顺着山势沿河而生,仿佛一片绿色的地毯。火车速度加快——明显地感觉到在下坡——驶入了一大片农田。广袤的农田内没什么石头,只有湖泊,河流和绿油油的植被。在火车轰轰地摇晃着开往因弗内斯的最后一段下坡路内,他站在过道上感叹着,这个亡命天涯的人到底在想什么——这个伦敦人竟然舍弃了他熟悉的街道、高楼和住所。星期日的河流并不平静,咆哮着的河水,孤立的荒地,完全不是想象中安逸舒适的景象。他揣摩着拉蒙特的想法,开始亡命天涯后,是否会感到后悔?他过去还是挺乐观的——至少埃弗雷特夫人是这么说的。然而背后捅刀子的行为,肯定是个性阴郁多疑的行为。对于他这样一个个性敏感的人来说,在这荒郊野外被追捕,举目无亲,肯定比在熟悉的泥灰砖房里坐牢更让他觉得恐怖。在早期的苏格兰高地,爬上山丘就足够逍遥法外了,爱尔兰人经常这么干。然而随着文明的发展,这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一千个逃犯里面也没有一个会逃往苏格兰或者威尔士寻求庇护。现在人们在逃亡的过程中需要食物和住所,一个孤立无援的山洞或茅草屋已经过时了。要不是埃弗雷特夫人答应提供藏身之地,拉蒙特甚至逃不出伦敦,格兰特对此深信不疑。当拉蒙特真的看到眼前荒凉的情景,他心中不知会作何感想呢?

在因弗内斯,他离开了舒适的火车,穿过寒风凛冽的月台,来到了当地的小车站,早上剩下的时光就在从绿油油的田园到棕黄色的荒地中晃晃悠悠地度过。随着列车一路向西,不时在荒无人烟的荒地中间停车,莫名其妙地上上下下一些乘客,到了下午,他终于来到了一个风沙肆虐的站台,然后下车目送列车继续驶向荒凉的苏格兰高地。在这个车站,他被告知可以搭乘邮车,距离卡尼什只有三十六英里了。就算运气好,也得八九点才到,这完全取决于路上是否会出什么意外。就在两周前,安迪的车左轮卡在沟渠里面,格兰特不得不把另一辆车的右轮卸下来换上。格兰特被带到售票处,在车站后面的石砾路上有一台“精美的机器”,接下来他得在这个机器里面待五个小时,如果运气好的话,就到加尼了。这简直就是一辆大型的敞篷马车。在驾驶位后面,有三张简陋的长凳,用帆布和锯末充当着坐垫。出乎意料的是,车上还有另外五名乘客。格兰特尝试着问能不能一个人包车去,但是看对方的表情就知道这完全是徒劳无功,他为自己的异想天开感到十分惭愧。可别看不起邮车,这可肩负着来往卡尼什的重要责任。格兰特委屈地向邮车妥协,希望路上能说几个笑话解解闷。但是目前他是想不出什么好笑的事,只好跟司机套套近乎,希望能给他安排个好座位。

邮车走在狭窄的小路上,被溪流冲得东倒西歪,很多地方都漫着水,根本无法通行,可是邮车却在司机的驾驶下如履平地,他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人定胜天。

“在路上要是要会车,怎么办?”他忍不住问司机。

“这个嘛,要不我们后退,要不他们后退。”五英里之后,格兰特终于体会到了这条土规则,因为他们碰到了一辆拖拉机。司机是个小个子,但是开起车来却令人害怕。路的一边是山,另一边是小溪谷。司机一边谈笑风生,一边把车倒到一旁,留出足够的空间,两辆车勉强通过。拖拉机司机兴高采烈地通过后,他们的行程得以继续。在剩下的三十多英里中,他们只遇到了两次会车,第一次中,两辆车都向后退,邮车的内轮差点儿陷入石沟中,而对方的内轮差点儿就撞在河堤上了。第二次则是一辆福特,自恃着车的性能好,就鲁莽地开过来,在邮车侧面擦了一下,因此两位司机在车交会的时候都是怒目而视。但这种状况,车上的乘客一点也不惊讶,显然因为经常发生而习以为常。

想着车里的乘客已经坐满,格兰特不禁担心那些搭不上车的旅客怎么办。途中,有个老妇人在路边的小房子里等车。车缓缓地停了下来,司机走下车,扶着老妇上车。但是老妇向车内一看,露出惊恐的表情:“安迪,车里没有位置了,我坐哪里啊?”

“住嘴,”安迪高兴地说,“我们还没人下车呢。”

“住嘴,”格兰特明白,这在苏格兰可不是责备的语言,跟英语里的原意也不沾边。这只是表达一种半开玩笑的拒绝,有时候也表示对别人赞美的怀疑。安迪说这话的意思,其实跟苏格兰当地人说“胡说八道”差不多。安迪说话算话,位置腾出来了,没有人觉得不舒服,只不过后座上的几只母鸡被扔在了路边。不过它们仍然活蹦乱跳等待着它们的主人把它们拿上独轮手推车。

还有几英里就到加尼了,格兰特闻到了海水的味道——那种海边特有的海草的味道。这儿附近根本不像海,突然袭来的海草味道还是让人挺惊讶的。更诡异的是,继续往前走,它们看见了群山之间有一个绿色的“小水塘”。只有岸边海浪般的水草表明这其实是大海。这可是过去二十四小时内最令人欢欣鼓舞的事情,加尼就在眼前了。车来到旅馆门口,所有乘客都下了车。尽管已经很饿,他还是倚在门前,看着夕阳西下的余晖照在西面的海岛上。这是多么静谧的景色,空气中弥漫着煤烟和海的味道,夜幕将从远处缓缓降临,村庄的人家里陆陆续续也亮起了灯光。大海看起来像一大片薰衣草,沙滩在暮色中朦胧地透着光。

他来到这儿,是为了拘捕伦敦排队杀人案的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