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要找人吗?”其中一个妇人发现了辛普森。辛普森解释说,是神父叫他过来帮忙的。他几乎立刻就达到了他的目的。他一整晚都兴高采烈的,发现他成了晚会的中心,这与他的侦探身份或者别的什么都无关。晚上,当他与自己的对手打照面时,他此刻的兴奋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后来当他私下向穆林斯汇报这件事时,我很遗憾不能重复他当时声情并茂的描述,但是穆林斯脑海中留下的,只不过是一个男人去参加了一场派对。总的来说,辛普森当晚是挺苦的,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的红头发和雀斑成了他通往快乐的通行证——没有人能抵挡他的魅力。他们拿着刷子把墙壁粉刷成粉红色,这可能可以伤害别人,但并不能伤害辛普森一丝一毫。他成了当晚最受欢迎的男人,需要打听的消息向他扑面涌来,毫不费力就了解到了一切。事后,当穆林斯告诉他“老板对你在布莱特林新月街的调查结果很满意”的时候,辛普森愉悦的脸上露出一丝与红发和雀斑不匹配的不屑,吼道:“老子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这次聚会在九点四十五分圆满地结束了。辛普森再度帮助太太们搬凳子,然后把最八卦的几个太太送回家,然后就等着第二天早上见格兰特,告诉他打探到的关于埃弗雷特夫人的一切。

埃弗雷特夫人其实是苏格兰人。她没有方言口音,是因为已经在伦敦生活二十五年了。她们家最早是从西海岸来的,父亲是西海岸罗斯郡内的自由派牧师,现在他的兄长继承了父亲的职位。她的本姓是罗根,守寡十五年了,膝下并没有子女。她由于比较特立独行,所以跟大家不太熟,但是很受尊敬。尽管她把她的房间租给了几个赌场经纪人,也没有降低她在布莱特林教区的威信。索瑞尔退伍后而在未成为赌场经纪人前,曾住在她家,所以她也许会因为收留了一名罪孽深重的囚犯而得到主的宽恕。这两个男人从未与教区的人会面,教区的人也对他们敬而远之。格兰特明白,作为道德上的麻风病人,他们是不会有朋友的。他们似乎有一种永不疲倦的吸引力,把所有的邪恶都看作美德,他们生活中的一切都被陌生人所监视。这两个人,正如埃弗雷特夫人所说——格兰特觉得,埃弗雷特夫人是不会在这种可以被求证的事情上撒谎的!——形影不离。他们连女朋友也没有谈过。他们都是布莱特林人公认的聪明人,埃弗雷特夫人也是全心全意地照顾他们。她在伦敦没有亲人,所以每年会回一次苏格兰探亲。如果她的访客没有离开家的话,埃弗雷特夫人甚至雇人去打扫房间,照顾他们。

辛普森西装革履地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周一晚上在国王十字车站和尤思顿值班的伙计正在向格兰特汇报工作情况。格兰特仔细地询问了当天晚上出现的可疑人物,当伙计说到有个年轻男子和他的母亲路过的时候,格兰特打断了他,问道:“描述一下他母亲的样子。”小伙子大致说了一下。

“火车上没有其他可疑人物了吗?”

小伙子回答没有。他纠结地推断道,那些黑黑瘦瘦、高颧骨的男人的家乡应该在苏格兰北部。他们成群结队地登上去往北方的列车。

“为什么你觉得他不是我们想要找的人呢?”

“他的行为方式,还有他母亲的行为方式。他们的行李就堆在行李架上,任何人都可以看见他名字的缩写——Q.L.。他只有一个高尔夫球袋,看上去是穿着便装。”

埃弗雷特夫人,干得漂亮!格兰特心想。临走前把钞票落在抽屉里的人是绝不会想到用高尔夫球袋的。他在想,他们是不是故意把行李箱留在那儿的。他觉得没有人会为了整件事的成功这样铤而走险。这应该只是巧合。

那他去了哪儿呢?

行李上没有标签,不过验票员说他买了去爱丁堡的票。

很快,格兰特就查到了拉蒙特的目的地。苏格兰的教会没有多少牧师姓罗根,而罗斯郡内更是只有一个。他是一个卡尼什自由教派的牧师,不会违背自己父亲的坚定信仰的。卡尼什是在湖旁边的一个靠近西海岸的小村庄。

格兰特走进办公室说:“我要去苏格兰一两天,去钓鱼。”

“想要放松一下换换脑子的话,很多地方都比苏格兰舒服多了啊!”巴克知道最近案件的进度遇到了麻烦。

“是啊,不过那儿适合钓鱼。而且那儿是我的地盘。我大概会去两天。”

“自己一个人吗?”

“是的。”

“最好带个帮手去吧。你也知道那边的苏格兰乡下警察的办事效率。”

“没事,他们帮忙钓个鱼还是绰绰有余的。再说我也应该用不上他们帮忙,除非他们愿意帮我把鱼运回伦敦。”

“好吧,什么时候去?”

“我买了七点半国王十字车站的票,明天十点前应该就到因弗内斯了吧。到了以后会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