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在离开的当天,秦语姝就定好了礼物的类型,后面也不曾改变。

那天去挑选的时候,她还偶遇了一对华人夫妻。

对方十分年长,都是老头老太太的模样了,但两人走在一起,手挽着手,又十分恩爱。

见到秦语姝在那里挑选,这对和善的老年夫妻主动上来搭讪。

并没有自以为是的给秦语姝所选款式上的建议,只是最普通的闲话家常。

老太太笑得慈眉善目,眉眼间总给人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于是秦语姝没有直接拒绝。

“看来你的爱人十分爱你,而你也是喜欢她的……对吗孩子?”

秦语姝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但后面挑选的戒指、款式,又处处皆在回答这个问题。

陆宁双拿起其中一枚。

戒指是亮银的材质,镂空设计但又不镂得非常空,后面都是寻常的圆弧设计,到指前,缠成连理枝的模样,拱卫着最中央的那颗钻石。

钻石并不算夸张,不大不小地一颗,放在中间作为点睛之笔,刚刚好。

“哇!”

作为那么大岁数,衣服都是母亲和朋友给准备的存在,陆宁双的审美……其实挺一般的。

当然放个东西在她面前,她自然能区分出个好看难看来——这点尤其针对美人而言。

但你若让她自己说“怎么好看”、“好看在哪里”……那土狗小陆就只会眨眨眼,彻底回答不上来咯。

眼下正是。

想到陆宁双对客厅那个花哨古董的嫌弃,秦语姝在挑选戒指时特地选了简约款。

在她看来,钻石根本就是再普通不过的石头,其身上赋予的意义都是最顶端那群资本家们早年间炒出来的。

爱情也好,永恒也罢,其本身并不具备任何意义,只是石头罢了。

但亮晶晶的,小

() 狗也许会喜欢。

且她不认同的意义又恰是普世的意义,或许小狗也会认可这点。

越是简单精巧的物件,任何一点细微的设计改变都能带来整体的变化不同。

陆宁双手里这枚戒指便是,出自于名家之手,说不出哪里好看,又哪哪都是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