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可惜,那个人的力气太大了。他便不躲闪,而是张开蒲扇般的大手,抓住棉被。用力一拽。

周娴一个踉跄,人在空中往下坠。

她心里大惊,不好!遇到对手了!

这个迷彩服看来不是一般的人。而是经过特殊训练的。

说时迟那时快,周娴往下坠的时候,及时伸出长腿。想用长腿去扫那个迷彩服。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一是保护自己,二是攻击敌人。

让周娴没想到的是,那个迷彩服的脚步比自己还要灵活。

周娴以泰山压顶之势压下来。迷彩服向后撤步,留下一个空间给她落地。同时,迷彩服像陀螺一样旋转,身体自转了三圈,放开了白色的棉被。等周娴落地的时候,白色的棉被还在空中漂浮。

周娴的脚稳稳站在地上,那白色的棉被才落了下来。落在周娴的头上,将她盖得严严实实。

哗啦一声。周娴拽下头上的棉被。她却愣住了!

一支黑色的手枪正对准她的额头。

望着黑洞洞的枪口,周娴感到极大的恐惧。她本来想反抗,可一想刚才的对抗,敌人不在她的本领之下,只好放弃了这种想法。

她的眼光朝上面看去,逐渐离开枪口,去看持枪的迷彩服。

一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

她是既害怕,又惊喜;既慌乱,又拘束不安。因为持枪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刀疤。

刀疤这是第一次近距离站在周娴的跟前。80厘米的距离,已经能感受到对方的心跳。

四目对视,各自愣了几十秒。

“是你?刀疤,你的名字叫程枫!”

周娴说这话的时候,苍白的脸上一片潮红。身体也情不自禁的颤抖几下。

在这种危难的关头,遇到自己的战友,那种心情是难以描述的。

反正周娴激动万分,比中了500万元的彩票还要高兴。

她来w国,吃了这么多苦,受了这么多的磨难,完全是为了他!

然而,刀疤并不买账。相反,出手更狠。

咔嚓一声,刀疤打开手枪的保险,用硬邦邦的枪管戳在周娴的额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