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春天吗?”江荇琢磨,“也行吧。不过这块地空着太可惜了,看看要补充点什么?”

“种融金兰就好。”

“融金兰这个季节恐怕不太好种?”

“没关系,它们之前生长在雪域高原上,那个温度没问题,我们这里的温度肯定也没问题,顶多长得慢一点。”

杭行一说没问题,肯定没问题。

江荇一拍大腿把这事定下来了,他还挺喜欢融金兰的。

融金兰单纯拿来吃,灵气就很足了,用来泡酒的话,好酒能完美地将所有的灵气都吸收掉,哪怕身体弱一点的人也可以慢慢享用。

因此融金兰的应用极广,基本谁都用得上,它也极受欢迎。

从某种角度而言,它甚至比货币更受人欢迎。

总之,这是一种性价比极高的植物。

虽然种起来有点麻烦,但是种好了,收获也巨大。

江荇家的融金兰已经结了两茬种子,去年一茬,今年一茬。

现在如果再拿种子种下去,就是他们农场里的第三代融金兰了。

江荇看着花盆里那些明亮饱满的蓝色种子:“也不知道第三代融金兰究竟会怎么样?”

杭行一笃定:“品质更好,更惹人喜爱,想换它们的人也会更多。”

江荇畅想了一下那个情景,嘿嘿笑了两声:“那就看到时候有没有人能拿出足够令我们心动的条件了。”

因为融金兰种得不多,他们并没有大动干戈,只是背着

锄头过来整了一遍地,又松了土,把里面的杂草捡出来,两天时间就把融金兰给全部种下去了。

当然,这个不多,是相对于其他植物而言,实际上他们这茬一共种了两千株融金兰。

上一茬种的融金兰还不到一千。

这次种那么多,主要基于两个方面考虑。

一是冬天的作物没那么多,江荇有足够的灵气来侍弄这些融金兰。

二则是他们种上一茬的时候感觉还挺轻松,这次多种一点也没关系,实在不行,到时候再减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