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总和周杨所花费的力气不过是能让我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不会受到额外的伤害。而最终的结果,他们不能扭转。

最后,我彻底放弃了,我觉得放弃是明智的,反正我说什么别人也不会信。

我开始排斥进入耳朵的声音,不去想他们都说了什么,这样就听不见律师们争论的话和一些明显的谴责我的话语。我什么都不想听了,我现在只想赶紧结束,然后回到牢笼里面去,安安静静地生活。

在监狱里生活其实没什么不好,不用交房租,还有人供饭,哪里有这样好的事?

我低着头,一声不吭,等着法官的裁决。

最后我在法官宣判完毕之后抬了下头,然后我看见了林沐轻蔑的微笑,她的微笑里还是带着恨意。她大概是对法官判我的十年监禁很不满意,她应该是希望我被关一辈子的,或者说,被枪决,马上执行。

她真的恨我入骨了,我看的出来,我想跟她说,如果这样你会舒服的话,那就当是我还给你的吧!

我还看到了周杨,我对周杨笑了笑,意思是叫他放宽心,不要又把五官皱到了一起,不过十年而已,十年后,谁又能说我保不准又是一条好汉?

十年……

我在心里一遍遍地掂量这十年的分量,十年后,我是不是人老珠黄?十年后,我是不是弯腰驼背的出来?十年后,我会不会两鬓斑白?有这样的十年时间,我原本是可以好好地找个人爱一场的啊,可以找个人好好地结婚生子……我还没结婚没有孩子呢,怎么可以就这样耗掉自己的十年?

曹客被判了终身监禁,这个结果仍叫一些人唏嘘不已,他们像林沐希望我死一样希望曹客立刻死。我觉得我跟曹客至少在这一点上是相同的,我们都被人恨着,并且是希望我们死一样地恨着。曹客是有目的性地杀害别人的孩子,而我是无意识地杀害了别人的孩子。我们都是罪人。

我被押上车送往我可预知的目的地的时候,我听见周杨在对我喊着:“一定要上诉!一定要上诉!”

我什么都没说,只听砰的一声响,我的世界进入了阴暗潮湿安静的的狭小空间。

仿佛走了很远的路,这期间我一直在沉睡,我旁边的看着我的警察用诧异的口吻说:“这个时候还有心思睡!”

他的声音微小而低沉,而在迷糊状态的我却听的异常清晰。

还有路上车轮子轧过小石子的声音我也能听到,我虽然蜷缩于这样一个略显黑暗的地方,然而我的触角却伸向了广阔的世界,并且极为灵敏地感知着所有的一切,一切声音和一切感觉。

我觉察到了车子在减速,我想,我是到了目的地了。

我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晚霞通红的光忽然照进我眼里,让我迷离着睁不开眼,并且刺激地流出了眼泪。

那一刻,我忽然很感激,原来这个地方也是美的,因为这里有这样美的晚霞,这个地方给我的光亮是通红的霞光,而不是我先前所想的高而刺眼的探照灯。

这晚霞叫我安心。

从这里的所有人对我的称呼里,我明白了,我从此以后可以忘记自己是谁了,因为谁也没有必要知道我是谁,对于大家来说,我是明显而唯一的174号,前面似乎还有很多数字,但是大家都叫我74号。

“74号,这是你的用具。”

“74号,这是这里的规章制度,好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