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说好的两分钟后开始下一个故事,但是礼物特效太多了,林河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开口。

五分钟后,礼物稍歇,林河这才找到机会开口。

“感谢大家送来的打赏,咱们接着下一个案例。”

“张三呢,是一名单位的司机。”

“这天,开车送领导去办事,由于赶时间,后排的领导催促张三快点开车。”

“限速60迈的道路上,张三已经开到了59迈,后排的领导依旧是在喋喋不休的催促。”

“张三无奈,只得加速,希望早点把领导送到目的地。”

“终于,不久后,‘哐’的一声,张三跟前方的一辆宏光追尾了,宏光司机受了重伤。”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事故责任是应该由领导承担,还是由张三承担呢?”

让林河意外的是,话音刚落,上百万(开播到现在又进来了六十万,看开头几章的书评,杠精太多,怕了,怕了)的水友就开始疯狂刷屏:

“张三无罪,我说的,耶稣来了都不行!”

“张三无罪,我说的,耶稣来了都不行!”

“张三无罪,我说的,耶稣来了都不行!”

……

卧槽,这一届的网友对三哥蜜汁自信啊!

一阵刷屏过后,林河总算是看到了一些理智发言。

“这个……应该是张三担责吧,毕竟他才是司机。”

“作为一个司机,应该知道超速是违反交通法的,此刻应该无视领导的催促。”

“哈哈,楼上一看就不是在单位上班的,对于领导的要求,你当然可以无视,或许领导碍于面子当时也不会说什么,但是过后,一天三顿小鞋是跑不掉的。”

“我承认,领导的权威有时候的确很大,但是能大过交通法吗?”

“再说了,到了警察面前,他们可不会管这起事故,有没有领导在其中催促的缘故。”

“可是,张三超速的行为,的确是受到领导的鼓励了。”

“追尾全责,张三担责,更何况他还是超速!”

“但是张三领导的行为属于引导犯罪,他也罪责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