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罪名已经构成了,就必定要有人要为这个罪名负责,张三是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自然他要为这件事情买单。”

“借用一个粗鄙的比喻,男人干事的时候,出力的都是老弟,爽的都是大脑,说明白点,大脑才是最终享受的,老弟只是作案工具而已。”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也可以把小强当成张三的犯罪工具,来满足他的变态嗜好。”

“按照这个逻辑,张三的枪尖罪没跑了吧。”

林河话音刚落,直播间就炸锅了。

“卧槽,还可以这么看?”

“神踏马的犯罪工具论,我觉得我应该跪着看直播!”

“强,主播对刑事犯罪的看法一如既往的流弊。”

“经主播这么一分析,我觉得张三他必须是枪尖罪。”

……

林河冲着屏幕摆摆手,继续道:“咱们分析过了张三的行为,下面再来看一下故事中的另外一位男主小强。”

“有些网友认为,小强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才对小美做出了丧尽天良之事,从这点上来看,应该算是紧急避险。”

“在我看来,小强的行为,跟紧急避险是沾不上边的。”

“什么是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注意,这里有过说明,是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行为,较小两个字是重点。”

“枪尖他人,这个损害小嘛,不小吧,不然枪尖罪也不至于成为我们国家最重的刑罚之一。”

“有人或许会说,前面的故事中,张三为了避险,连大熊猫都干了,也没有任何事情。”

“还是那句话,人是无价之宝,大熊猫虽然是国宝,但它也只是畜生的一种,孰轻孰重,这点大家心中应该有定论了吧。”

“起码在我们国家的刑法体系中,一直强调的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没有哪条说过要保护大熊猫的吧。”

“所以,从这点上来看,小强枪尖他人的行为,已经不在紧急避险的行列。”

趁着林河喝水的空隙,网友也是急不可耐的在直播间评论起来。

“卧槽,主播牛逼(破音g)”

“老鼠啃了牛屁股……鼠食牛逼!”

“前几天在主播那里买了十斤牛肉,其中有九斤半都是牛逼(�6�1�0�6_�6�1�0�7)!”篳趣閣

林河喘口气,继续道:“准确来说,小强枪尖小美的行为,属于避险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