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做到了这种程度, 真的不能算“喜欢”上了她吗?

她能接受他创造出了一套全新的价值观,却不能接受他以自己的方式喜欢她……这对他来说,是否公平?

姜蔻闭上眼,隔绝了四面八方投来的贪婪而疯狂的目光。

说她自私也好,说她贪心也好。

她就是想听A亲口说出“喜欢”两个字。

光是想想,有一天A会对她说“我喜欢你”,她就兴奋得心脏怦怦狂跳。

在此之前,她不想妥协。

话是这么说,姜蔻却再一次被A圈养了起来。

她尝试过逃跑——A没有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她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

只是每当她试图逃走时,周围人的眼球就会控制不住地转动,把目光移到她的身上。

——看得出来,那些人也不是自愿的,他们望向她时,表情都极度惊恐,仿佛看到了永生难忘的恐怖画面。

姜蔻只好放弃逃跑,回到车上。

A正在驾驶座等她,见她坐上副驾驶,俯身过去,帮她系好安全带。

接着,他一只手扣住她的脸颊,另一只手拨开她后脑勺的发丝,手掌裂开,钻出一条连接线,“咔嚓”一声插-进她的神经接口。

其实没什么感觉,但不知是否人的思想太过肮脏的缘故,每次他这么做,她的心脏都像过电似的发麻,总觉得这是一种比接吻更加亲密的行为。

下一刻,她的下巴被捏住,A低头,覆上了她的唇。

明明已经接过吻,他却还是不会接吻,只会近距离盯着她的眼睛,紧贴着她的双唇。

车窗外,无数道视线争先恐后地望向他们,或疑惑,或震惊,或恐慌,或恐慌。

姜蔻想起A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