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很困难吗?」马克边监赏著墙上的战利品边问道。

福斯特又为他的客人倒了一些波本酒,说道:「我不知道在东岸那边是怎样,但在这里,你要打就打,想杀就杀。到头来,我操,只要朝你的对手射上一枪,就可以让他安静好一阵子。」

「但你还是得把尸体处理掉,不是吗?」马克啜了口酒说道。心里想著,这家伙买的威士忌还真烂。算了吧,他可能买不起好东西。

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大笑,「有没有听过挖土机这种东西?要不然放把火烧了也可以。」

据说,福斯特曾经被怀疑干掉过一个渔猎警察,使他被本地警察盯上好一阵子,连开车超速个一哩,公路警察都会把他拦下来。最後那位警察的车在四十哩外被发现了,烧得面目全非,而警察的尸体却不见踪影,然後整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这一带实在没什么人烟,更别提目击者了,就算是五哩外新盖了栋房子也没什么差别。马克啜了口波本酒,靠回皮椅说道:「身为大自然的一份子真好,对吧?」

「没错,的确如此。你知道吗,有时候我真认为自己能够了解印第安人。」

「你认识印第安人?」

「噢,当然。查理.葛雷森就是;他是内兹佩尔塞人(编注:操萨哈普廷语的北美印第安人),是个狩猎向导。我的马都是从他那儿弄来的;我有时也会帮他做点事赚点钱,通常是把一匹马弄到野外去,然後把它交到要它的人手里。那里的糜鹿还真是多得不得了。」

「熊呢?」

「也很多。」福斯特答道,「多半是黑熊,棕熊也不少。」

「你用什么来打猎?弓箭吗?」

福斯特缓缓地摇摇头。「我很尊重印第安人所使用的方法,但我并不是他们。我会看我要打什么和在哪里打而变换使用工具;通常是手动上膛的点三00温彻斯特,如果是附近的话,就用半自动散弹枪。没什么比用枪在动物身上钻个四分之三寸的洞还爽的,对吧?」

「手动上膛?」

「这只是个人的喜好罢了。你得对这种活动表示一点敬意,这样山神才会高兴。」

福斯特笑著表示他的看法。每个文明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异教观念伺机而动,像是相信山神的存在,好满足这死亡游戏的精神。他也是,尽管他受过科技的洗礼。

「那么,马克,你是干什么的?」

「其实我是个分子生物化学博士。」

「那是干嘛的?」

「喔,想办法弄清楚生命的一些奥秘,像是熊的嗅觉为什么那么好。」他继续撒谎。

「虽然蛮有意思的,不过我真正想过的生活是到这样的地方打猎,跟一些狩猎高手请教。」

马克向福斯特举杯道:「你呢?」

「啊,嗯,我赚了点钱就退休了。以前是个地质学家,为石油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