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的人虽然不多,但最重要的人他带在手上,这就足够了。

沈成铎亲自挟了软绵绵的宋玉章,将宋玉章这高个子像盾牌一样挡在身前,他对其余的四名随从道:“老李留下,热着车,有情况就立刻鸣枪,其余人跟我进去。”

一行人一进入银行便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沈成铎谨慎地指挥着三人在前头开道。

一路全是尸体,沈成铎目光匆匆掠过,他也是以前街上砍杀混过来的,心里大概就有了数。

带宋玉章是很正确的决定,而且他的打算不仅是杀人,还要放火。

杀人放火之所以连在一块说,那都是有一定道理的。

一把火烧过去,白茫茫的一片,银行里的钱、金子、尸体……这些都可以随着大火或消失或成谜,留下的就只有一个大亨的传奇。

沈成铎心跳得飞快,脚步却是放得很轻很慢。

傅冕放下脚,耳朵很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一闪身靠到墙壁,手掌一拂,办公室的灯便关了。

张常山坐在沙发上,他手悄然下摸,却是不敢动得太有限,傅冕正在黑暗中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最前头探路的人遭了殃。

月光穿过办公室那扇巨大的落地窗户,令适应了黑暗的张常山可以清晰地看到傅冕竟是连看也不看,手便很快速地向外甩了一枪。

外头一声闷响,然后便是人体滚落的动静。

张常山猛吸了一口气,终于意识到自己那三十个人是怎么没的了。

门外的沈成铎显然也意识到了。

但不要紧,他手上有人。

沈成铎咧开嘴笑了笑,手里的枪顶在宋玉章后腰,低声道:“宋兄,劳烦了。”

宋玉章面无表情地看着剩下的三级台阶,台阶上沾了许多血,正是新鲜而粘连地流动着。

后腰上的枪管略一使力,宋玉章轻咳了一声。

这一声咳嗽轻如鸿毛,在空荡荡的楼梯里却是清晰极了。

里头立刻传来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