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得江景元和徐水舟如坐针毡。

任家的产业遭逢巨变, 江景元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帮助任家。

从接触任家以来, 任家人给他的感觉也还不错, 没有刻意的来帮助他, 当然也没有漠视, 这种关系很微妙,既不会伤害到自尊,又不会让人自卑。

简单来说任家的人都很会做人。

和这样的人合作也很放心, 他一个秀才要是没有点背景,想要挣钱,恐怕没有命花。

江景元一时间想了很多, 觉得可以试试,反正他如果看走眼了自己也没有什么损失,最多就跟现在一样。

任家父子还在商量染色配方的事, 桌上都没有人注意到江景元的神色。

“这个配方本就是当年无意间得到的,如今没了就没了吧, 我们任家安安心心卖布匹也可以, 挣了这么多年,也积攒下来一点积蓄,够你下半辈子娶上十个八个媳妇了。”

任彻看得很开, 产业没了就没了呗。

他从小就是在强盗窝窝里长大的,跟着一帮强盗打家劫舍, 好不容易积累起一点财富,想都没想就跑了。

有钱谁会傻兮兮的去做强盗。

而王香云就是在逃跑路上认识的,那时他身负重任, 危在旦夕,恰逢王香云相救,才保得一命,不过这个女人也是个傻的。

救人连人家的身份都不问清楚的吗,也不怕他醒来把她给宰了,更傻的是还伺候整天虐待她的公婆,直到公婆去世还操心操力的操持起这个家。

当时他就怒了,必须把这个女人给抢回去啊,他一点都不介意养个小崽子,可那小崽子不听话,总跑回去,后来连自己的娘都不认了,就由他去了。

再后来有了荃儿,他们就把心思放在了荃儿身上,对那个不听话的小崽子关注倒是少了。

有了女人之后肯定就是安家乐业,买下一家布店,正好以前无意间得来的一张方子,日子这样一天天过了下去。

“爹,能一样吗,我手底下还养着一帮兄弟呢。”任荃有点心不甘,他可是经营着梧桐县的第一黑帮,虎头帮,要是没了产业他拿什么去养活手底下的兄弟。

“整天不学好,不干正事。”王香云这些年早就被任彻养得忘了原来的唯唯诺诺性子,转而变得有些泼辣,对自己这个不学好的儿子,也是恨得牙痒痒。

转过头看了眼乖乖吃饭的江景元,满意得不能再满意,“还是我这孙儿好,文文弱弱的,一看就是好人家出来的。”

江景元放下筷子,不再吃饭,而是低声问道,“奶奶,任家所经营的布庄都是靠染色来维持的吗。”

王香云见江景元问起这事愣了一下,但想到儿子的方子都已经被人偷了,也就没了顾及,点头道,“我们任家的染色虽然算不得多好,但是色泽上要比起别家的染坊要明亮一点,因此而得名。”

“而刘家比我们任家的底蕴不知道要深厚多少,他们家的染坊花样多,再有了这增亮的本事,没准今年可以争一争皇家进贡,要是有了这层关系,我们任家就彻底没了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