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 书从灵跟着叶朝来到了北都的鬼界。

与锦城里荒凉的鬼城比起来,北都的鬼城要更繁华一些, 建筑设施都和人间接轨。

但鬼城的居民长得很不一般。

吐着长舌头的, 缺胳膊少腿的, 还有根本不是人的,形形色色千奇百怪。

书从灵不知道叶朝把这趟行程定义为“游玩”时心里在想什么。

这明明就是鬼屋啊!

过于可怕了!

在被一位挂着腐肉的骷髅盯着看后, 书从灵往叶朝的身旁靠了靠。

“害怕了?”叶朝瞥了他一眼。

当然啦。

书从灵虽然也算身经百战的大佬,但他以前撞见的鬼都很注重自己的外貌, 很少有像鬼界居民这么狂野不羁的。突然把他丢进鬼群里,就算他心里有提前准备,看见那些应该被打上马赛克的路人还是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你们鬼界真的不考虑颁发《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吗》?

书从灵怕归怕,绝不会把实话说出口。他那点指甲盖大小的自尊心, 在面对叶朝时表现欲格外的强烈。

于是书从灵说:“没有啊, 我就是有点冷,往你身边挤一挤。”

叶朝的体温比普通人高,就像一个小暖炉一样, 真是冬天必备的好朋友。

“哦?”叶朝戏谑地看着他,手搂住了他的肩膀,让两个人靠得更近了一些。

书从灵目不斜视, 不去看他。

你以为我看不出你心里那点小九九吗,想看我脸红, 没门。

……

在看见他们两个狗男男挤在一起后,不安分的鬼怪终于消停了。

他们都能隐约感受到书从灵身上的灵气,并且蠢蠢欲动。但是这里是地府的管辖区域, 敢出手就要做好被抓的准备,更重要的是,那个身材高大的鬼族很不好惹的样子。

还是保命要紧。活的死了还能当鬼,死的再死,那就是魂飞魄散了。

叶朝带着书从灵到了一个小巷子中,夜黑风高的,适合发生杀人放火情侣私奔的故事。

不过叶朝只是抬手去敲巷子里的一间屋门,第一声刚响,门就被迫不及待地打开了。

“您终于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