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从灵捧着玻璃杯,一双眼眸直勾勾盯着正在和肖正直对话的男人。

眼熟。

这是他的第一反应。

书从灵眼熟的人不多。

除非有必要,他很少分出心思来记忆自己不感兴趣的人或事。

大三的时候,曾有一个小姑娘向他告白,后来他才知道那是他们系的系花,每次专业课都坐在他的左边。可书从灵对她的所有印象就是“一头长发,水杯比我头还大”,没了。

他甚至不记得她的脸。

可面前这人不一样,明明就想不起来他的名字,也回忆不出自己在哪里和他碰过面,但心底却确信“我和他认识”——这种认知才是最诡异的。

叶朝僵硬地说:“根据预约,本次为你们准备的是阿尔萨斯起泡葡萄酒。”

肖正直回头扫过桌边几个面容还尚且稚嫩的年轻人:“我们这儿有几个小辈,喝酒不太好,麻烦加瓶饮料吧。你们想喝什么?”

小辈说了几个名字。

肖正直:“从灵,你呢?”

“恩?”听到自己被点名,书从灵才从走神中反应过来,“我……白开水就好。”

叶朝记录下需要协调的事宜后,麻溜儿地跑了。

书从灵难免有些失望。

……

一出包厢,叶朝脸上的假笑就消失了。

青年亮晶晶的眼神还浮现在眼前,他冷着脸走向后厨,周身黑气缭绕。

虽然给他下暗示的是自己,但真的发现他忘了个精光,还是不爽。

尤其是这人还眨着个星星似的眼眸好奇地看着他,绞尽脑汁想要想起什么但又无功而返的时候,叶朝心底的火气都快冲天了。

干脆辞职算了。

现在,立刻,收拾好行李就走人——不,他收拾个屁,鬼界行宫里酒池肉林金银珠宝要什么有什么,哪里需要人间这些破烂!

他没必要为了死前那口恶气强迫自己去过“人类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