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天,我一想起事情发展的结局,都会感到脊背发凉!然而历史是无情的:在那种情况下,我别无选择。作为英社的追随者和一个更美好、更人性时代的代表,我必须履行逮捕史密斯的责任。我的内心是平静的! 在之前和之后的一两天里,我的思想十分纠结,我到底该不该这样做?但是最终,内心的良知说服了我,我觉得,如果说史密斯代表的是抽象的革命,那么与之相反,我代表的是日常生活的革命,代表战斗的人道主义。因为那时革命意味着安定与秩序,从这个角度讲,历史证明我是对的。

另外,我为了史密斯的事亲自去了好几趟警察局,不仅由于史密斯曾是我的朋友,还出于这个脱胎换骨之后的体制的人道本质。最终我达到了首要目的,在我的努力下,政府没有处死史密斯。<sup>[1]

[1]审讯官跟我说,我不会因微缩电影胶片而受什么处罚。如果海关检查员死了,我是杀人犯;如果他活了下来,我犯了严重伤人罪。“就为了这些手稿,值得吗?”他问。

我向他提议,我愿在刑罚办公室内为他的同事举办关于大洋国历史的讲座。不管怎么说,我们都是专家,各有自己的研究领域。我很幼稚,我的建议遭到强硬拒绝。

我当然知道,我并不是因为那倒霉的一拳被惩处的,而是由于这些手稿。事实上,最有力的打击总是正义的。——历史学家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