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的尤金已经能够在无边无际的感官牧场里自由自在地任意驰骋了。他的感觉器官已经发育完全,所以只要触及任何一样事物,他都会马上调动颜色、温度、气味、声音、口感等各种功能。因此在后来的日子里,当他闻到暖融融的蒲公英气息时,就会回想起春天长满绿草的河岸,某一天,某个地方,嫩叶发出的沙沙声,翻书的哗哗声,蜜橘的异国气味,咬一大口苹果时感受到的冬日滋味。或者,每次拿起《格列佛游记》的时候就会想起3月里刮风的某一天。在乍暖还寒的时候,大地化冻的滴水和土地的臭味,以及炉火炙烤皮肤的那份感觉。

他第一次挣脱家庭樊笼的企图已经获得了胜利——他还不足6岁,但由于他固执己见,终于可以上学去了。其实,伊丽莎并不想让他去,但是他唯一的好伙伴、比他大一岁的迈克斯·艾萨克要去上学了,所以他暗自担心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会很孤单。她不同意他的要求:不知什么原因,她觉得学校会使那根维系母子情感的纽带慢慢地松开直至散开。可是,9月的某一天早晨,当她看见他狡猾地溜出大门,拼命地跑到街角,并同等候在那里的小伙伴会合时,她却没有拉他回来。她紧绷的心弦一下子断了,她想起他一边奔跑一边回首张望的模样,眼泪滚滚而出。她倒不是为自己哭泣,而是为了儿子:就在他刚刚出生的那一刻,她从他那双黑色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永远都摆脱不掉的阴云。她的心里明白,那是两眼深不可测、遥远的孤独之井。她知道,自己黑暗的腹腔里孕育了一个陌生人。他这一生是一个无家可归的魂灵,永远找不到自己,也找不到世界。啊,失落的人。

哥哥姐姐们都忙着应付各自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烦恼,根本没有时间照顾他。他比最小的哥哥卢克还小六岁。但是他们却不时地捉弄他、欺负他。当他被刺激和奚落得忍无可忍时,便会尖声地大叫起来,而这时候他们反倒更加开心、更加兴奋。而他却好像在睡梦里受到了辱骂,会怒不可遏地拿起一把切菜刀去追赶他们,或者使劲地往墙上撞自己的脑袋。

他们都觉得他特别“古怪”——别的孩子们都有一种从众心理,而且得意扬扬地教训他听话。每次当人们发现他们的恶作剧时,他们都会辩解说自己想把他调教成真正的男子汉。但是他对本恩却有着特别深厚的情感,因为本恩有时候会轻手轻脚地在屋子里走动,小小年纪就会愁容满面地望着你,言语十分粗暴,想要把内心的秘密掩盖起来。本恩也是一位陌生人,正是某种深层的默契将他和最小的弟弟拉在一起。他卖报赚了钱总会给尤金买礼物或者带他到外面玩。当然,他也会板着脸教训他,有时候甚至还会打他,但是在别人面前他总会护着他。

甘特看着他这个小儿子面容沉思地凑在炉火前看图画书,一看就是几个小时,于是下结论认为这个孩子酷爱读书。与此同时,在他的意识里有了一个念头,他想让他去做律师,然后进入政界,看着他当选州长、当上参议员,甚至当上总统。所以他一遍又一遍地给儿子讲述那些农村孩子怎样变成伟大人物的传奇故事,说他们之所以成为伟人就是因为他们都来自农村,都是穷人家的孩子,都是一些吃苦耐劳的孩子。但是伊丽莎却认为他将来一定会成为有文化的人,会成为学者、教授。而她坚信,这样一个书呆子完全是由她精心设计、一手栽培起来的。而她的这个想法把甘特气得发疯。

“我怀他的那个夏天,一有空就会拿起书读的。”她说,接着她的脸上会露出自豪而又神秘的微笑来。甘特一看就知道她又要夸她的娘家了:“我告诉你,人才一般就出在第三代上。”

“去你的第三代吧,简直胡说八道!”甘特气得直冒火。

“你听着,我跟你说话哪,”她郑重其事地翘起食指,继续说起来,“别人都说他的外祖父原本可以成为很不错的学者的,要不是……”

“我的天,饶了我吧!”甘特突然站起身,在屋里来回踱起步来,同时讥讽地笑着说,“我早该知道会是这样的!”他怒气冲天地叫喊着,一边用舌头舔着大拇指。“一讲到功劳就没有我的份儿,其实才没有你什么事呢,你到死还不承认。算了吧,你给我听着,你那个没有出息的老爹一辈子都没有吃过什么苦,你还有什么脸瞎吹呢。”

“哎呀,我要是你干脆低头认输算了。”伊丽莎的嘴唇快速地抖动着。

“天啊,”甘特大叫一声,开始在屋子里暴跳如雷,又摆出他惯常不讲理的姿态来,“天啊!多么可笑啊,真是太滑稽了!鬼都不愿意跟这种女人计较!”他狂暴地大声喊起来。接着又开始在屋子里踱起步来,而且还无可奈何地苦笑着。

就在这样的氛围里,尤金把自己封闭在灵魂的深处。每天只知道坐在炉子前面认真地读书,就像旅店里陌生的房客一样。他生活的大门把他关在门背后,不让别人知道,他把自己封闭在一个虚幻缥缈的世界中。他的整个灵魂徜徉在想象的洪流中,他在书架之间仔细地搜寻,寻找图片,寻找宝藏。比如《斯坦利在非洲》一书就弥漫着非洲森林的神秘气息。其中有人与兽生死相搏、空中矛枪翻飞的场面。此外还有巨蛇出没的森林,有茅棚错落的村落,还有黄金和象牙。还有斯托达德的《演讲集》,书中一页一页光滑而沉重的纸张上印着欧亚两洲的美丽景色。《奇观大全》一书展现了当代各种神奇事物的美妙图画,桑托斯·杜蒙乘气球旅行、从壶中倒出的液态气、一盎司的镭可以将全世界所有的海军抛到空中两英尺高(根据威廉·克鲁克斯)、埃菲尔铁塔的建造、纽约的熨斗大厦、操纵杆传动汽车、潜水艇。旧金山大地震之后出版了一本书,专门讲述这场地震的真实情况。浅绿色的封面上印着倒塌的大厦、摇摇欲坠的尖顶、高层大楼倒塌在燃烧的废墟里。还有一本书的名字叫作《罪恶宫殿》,或者叫作《现世的罪恶》,据说是一位笃信宗教的百万富翁写成的。他把赚来的钱全都用于揭露玷污完美无缺外衣的污秽之事上。书中有许多引人入胜的图片,作者本人头戴一顶丝绸礼帽,大步走在两边都是罪恶宫殿的街道上。

这些奇怪混乱的图片集,再加上自己想象的力量,他的脑海里闪现出一幕幕神奇的世界景象。地面上有直入云天的尖塔,日新月异的机器,披甲执枪的浪漫英雄,而杜雷《弥尔顿》画中的黑天使正在飞身扑下,来到地狱的深渊里。当他看到这一切时,就会想到自己也将自由地迈入这个史诗般的世界。一想到那里的生活会耀眼夺目,而且远离家乡,他的心就会澎湃起伏,热血沸腾,小脸涨得通红。

他已经在礼拜日的夜里听到过远处教堂飘来的钟声;他也在夜色笼罩下的大地上静听过千百万小生命的齐鸣高歌;他还听到过远处山谷里渐渐消失的汽笛声和铁轨上微微的轰鸣声;上千种神秘且混杂的气味和骚动同这些斑杂的声音遥相呼应,交织在一起;正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他感受到这个黄金世界是多么地深不可测、广袤无边。

他仍然想得起博览会上见过的东印度茶馆,那里的檀香木、印度人的头巾和长袍,还有馆内的清凉和茶叶的芬芳。此刻他也感觉到了春天清晨微颤的露水、樱花的香气、清爽的土地、湿润肥沃的花园,扑鼻的饭香,以及白雪一般盛开的花朵。他深知初春午时嫩绿的蒲公英会在温暖中带给人们强烈的兴奋感;他也熟悉地下室的霉味、蜘蛛网,以及那片神秘的土地;7月里,一堆堆的大西瓜躺在农夫的篷车里,躺在一堆堆带着甜味的干草上;此外,还有甜瓜和一筐筐的桃子;还有炉火旁烤干的橘子皮发出的甘中有苦的味道。他还想起父亲房间里特有的那股男人的气味;还有磨得光滑发亮的皮沙发,沙发里面的马鬃从破口的地方露了出来。壁炉以及牛皮装订的书本;炉台上那块扁平潮湿的苹果嚼烟,上面还插着一面小红旗。10月里烧柴和落叶燃烧的烟味;秋天倦容微露的大地;夜晚的金银花;温暖的旱金莲;一个衣着干净、面色红润的农民,每个星期都会前来卖牛油、鸡蛋、牛奶;又肥又软、没有熏透的咸肉、咖啡;迎风摆放的烤炉;一大碗颜色浓重、热气腾腾的豆荚,用盐和黄油腌得爽口宜人;一间用古松木板搭就的小屋长年关闭着,里面放着书籍和毯子;白色的长藤条篮子里放着康考德葡萄。

没错,还有令人兴奋的粉笔和漆得亮亮的书桌;夹着煎肉与黄油、厚厚的三明治的香味,马具店里新皮革散发出来的气味,皮沙发的温暖感受,蜂蜜和咖啡豆;桶装的酸甜泡菜和干乳酪,以及杂货店里所有商品发出的味道,地窖里储藏的苹果味,果园里的苹果味,苹果榨汁后剩下的渣滓的味道;阳光下面的支架上,梨儿开始熟透了。樱桃用糖水在热锅里煮烂了做果酱,还有削下的木头气味,新砍回来的木材味道,木屑、刨花的味道;白兰地酒浸桃子,上面撒着丁香;水晶兰和绿松针;新修的马掌,烘烤的栗子,整碗的干果和葡萄干;香脆皮,烤乳猪,融在香甜山药中的牛油和肉桂。

没错,还有那散发着臭气的河水,秧上熟透而发烂的番茄;被雨淋湿的李子,煮在锅里的梨子;腐烂的百合花叶;沼泽地里腐烂、散发着臭气的水草;南方飘来的清雅气味,闻起来纯净却带着一点儿霉臭,就像大胖女人身上的气味;被大雨淋透的树干和大地。

没错,还有早晨田野里散着雏菊的香味,铸槽里熔化的铁水;冬天马厩里热烘烘的气味和冒着热气的马粪;老橡树和胡桃树;肉摊子上的气味,刚宰杀的肥羊,一大堆猪肝,绞碎了的香肠碎肉,红红的牛肉;和苦味的巧克力掺在一起的红糖;碾碎了的薄荷叶,一丛挂着水花的丁香;圆月映照下的木兰、山茱萸、月桂树;一只烟油厚厚的烟斗,用橡木桶装的陈年波旁威士忌;强烈刺鼻的烟叶味,石炭酸和硝酸;一条狗的忠实味道;尘封的旧书;泉水近处一股清凉芳草的味道;面团里掺加的香草;开裂的大块乳酪。

没错,还有五金店的味道,尤其是一大箩新铁钉的味道;摄影师暗房里冲洗照片的药水味;油漆和松节油新鲜的味道;荞麦面糊和黑高粱;一个黑人和他的马匹;灶上正在沸腾的软糖;腌菜桶里的盐水味儿;南山上茂盛的杂草气味;滑溜溜的牡蛎罐头;取出内脏、冻硬的生鱼;厨房里满头大汗的黑人女佣;煤油和油布;撒尔沙植物和番石榴;秋天里成熟的柿子;风雨特有的气息;脆响的暴雷;寒冷的星辉,冻硬的草叶;大雾以及冬日里迷雾蒙蒙的阳光;播种时节,花开季节,硕果累累的收成。

这一刻,他任凭自己思绪飞扬,沉浸在过去的一切里,他开始回忆人类繁衍的浪漫史。在学校的地理课上,他开始呼吸大地混杂的气息;每次当他看见码头上堆放的粗桶,他就会联想到那里面肯定装着金黄色的朗姆酒、浓郁的葡萄酒、勃艮第美酒;同时,他的鼻孔里似乎也嗅到了热带丛林万物生长的浓郁气息,庄园耕地浓重的气味,海港旁边腌鱼的味道。就这样,他漫游在广袤无垠、令人神往却迷惑不解的世界里。

这时,他的旅程已经游历了无数的群岛,他坚定地站在这块还不甚了解但却等着由他去探索的大地上。

他好像很快就学会了读书,凭借自己强大的视觉和记忆能力,他马上就能把印刷文字清晰地印在脑海里。可是又过了好几个星期,他才学会了书写或者描字。他早晨上学的时候,头脑非常清醒,那些破碎的泡沫、幻想的碎片、迷失的世界,一次一次浮现在他的脑海深处。虽然他能够准确地理会老师的讲解,但轮到写字的时候,他就会陷入原始的混沌世界里。孩子们都是在本子上一行印好的字样下面歪歪扭扭地写出一个个字母,而他只能在纸上写一些歪歪倒倒的矛尖头。他反复地涂画着,搞不明白字和字之间有什么区别。

“我会写字了。”他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