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一个面红耳赤的穆晓兰。

下午没开始工作多长时间,就有人敲了穆晓兰办公室的门,一看,是赵轩的助理小王,手里拎着一个鞋盒子,在她目瞪口呆的表情下放在了她办公桌底下,小声说:“赵主管给你的,你的号,他说没别的意思。”

穆晓兰:“我……”

小王打断她:“他说你要不喜欢就扔了吧,别退给他了,你脚小,给你买的鞋别人也穿不了。”

说完利落地走人,穆晓兰有点不知所措起来,过了好一会,她才弯下腰,打开包装,鞋盒子上的商标她认识,一直想要,一直不舍得买,里面一双精致的小高跟鞋,一看就是正当季的新款,几乎是合了她的口味买的,看第一眼,她就喜欢上了。

可是……穆晓兰纠结了,赵轩给的东西能要么?

第21章 鞋

一个人爱吃鸡蛋,可是吃鸡蛋的时候,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起下蛋的母鸡是个秃毛的!

穆晓兰就在秃毛鸡和小皮鞋之间纠结了……当然,她的意思不是说赵轩是个秃毛母鸡,首先他既不秃也不母,不……重点不是秃不秃母不母,而是赵轩这个人,他不属于穆晓兰择偶的那个大集合。

只有心里住着一个中二病严重得不治不行的青少年,才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才不知道什么叫“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穆晓兰认为自己虽然长得不算危害市容,可也没有倾国倾城到“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地步……何况就是有了正牌杨玉环,唐明皇不是还和那个什么梅妃菊妃杏子妃的腻腻歪歪么?

即使她依然年轻,依然对生活充满了各种粉红泡泡的憧憬,想起来的时候会用自我陶醉那么三五分钟以供放松精神,但这也只限于脑补,不涉及实际行动。

穆晓兰看着那双鞋咬咬牙,告诉自己再喜欢也不能要,做人是要有原则的!不过……稍微试试,就试一下,应该没问题吧……吧?

她像做贼似的,往旁边扫了一眼,发现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没人看她,这才小心翼翼地把脚伸进桌子底下的新鞋里。

左看看右看看,看得穆晓兰眼里冒火心里骂娘——圣母阿弥陀的,真心又合适又好看啊!

就在这时,房宵一个电话又打来了,火烧火燎地吩咐了一大堆事,让她尽快弄完,两个小时之内要在邮箱里看到成果,吓得穆晓兰下意识地又把鞋踢回了盒子里,塞进了办公桌下面。

再踩回自己这双地摊买的A货鞋,就跟刚滚完波斯地毯转眼到了盐碱地上似的,那叫一个对比,那叫一个心酸。

李伯庸对员工不抠门,可是户州城里生活压力大,哪个同事红白喜事不得掏一笔?平时见面根本连头都不点的路人交情,这个时候也要巴巴地送张帖子过来,瞬间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她父母给弟弟买了房子,每个月的房贷都上千,也压在她肩上,她还那么急切地想离开家自立门户,哪怕只是一个地处郊区的小一居呢……可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没人支援她这个首付。

女孩子天生就会花钱,吃的穿的玩的用的,谁不想生活得潇洒一点呢?

每次一想起这个,穆晓兰心里就一把辛酸泪,苦逼得简直没地方倾诉。她不是杨玄,没有见多识广的底气,只能靠一些小小的虚荣心来满足自己……可是赵轩用一双鞋就打破了她这种自欺欺人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