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压根,一点都不想去打什么高尔夫球。用佑栖的话说,高尔夫,就是一群暴发户,挺着个啤酒肚,装X地玩着一个几百年前由一个放羊倌发明的拿石头砸羊的游戏,还觉得自己档次陡然提升,脱贫致富,从此就步入了贵族社会。

我虽然没有他那么愤世嫉俗,但是,对于花一上午的时间在草坪上跑来跑去,就为了拿棍子把球搞进洞里的运动一点兴趣也没有。有这个时间,我宁愿躺在草坪上睡一上午。

昨晚发了脾气,怒气值已经不足,没什么战斗力。我反抗无果,被李祝融带上车,开到高尔夫俱乐部,场地里早就有个人在等着了。

我对于郑野狐这个人印象不太好。他是从小就被家里人溺爱过度的,他家里三代单传,只有他一根独苗。小名郑九,因为他小时候多病,想用这个名字骗骗阎王爷——前面已经死了八个了,好歹留下这一个。

他从小到大,掉一根头发都是大事。和他一起玩的人都是战战兢兢的。李祝融和我说过,说他长到七八岁都没打过架。后来和李祝融打了一架,从此变成冤家对头,什么事都要先抢个输赢再说。

我从来没看到郑野狐穿过西装,他的衣服经常是随心随遇乱搭的,反正也没人敢说他。但是他人长得异常漂亮,就是穿得像个乞丐也好看。

今天他穿了件低腰裤,两条细长腿,上面罩了件蝙蝠一样的黑毛衣,整个人都是一贯地乱七八糟的。看到我还破天荒地打起了招呼,朝我挥手:“许老师好啊!”

李祝融冷冷瞥他一眼,鄙夷地说:“你提一提裤子吧,毛都看到了。”

郑野狐得意洋洋:“你这种小老头懂算什么,我家亲爱的就喜欢我这样穿。”

林尉无辜中枪。

所以说,我每次看到郑野狐,都会替林尉觉得惋惜。不是每个人都能忍受郑野狐这种不按牌理出牌的性格。尤其是他作起来的时候,简直像个发癫的外星生物。

他和李祝融两个一碰面就要互相抬杠,我懒得去听,干脆躲在遮阳棚下发呆,李祝融却一定要我看他打球,要我跟在他旁边看。结果打到一半袁海送了个电话过来,李祝融去接电话,留我一个人面对这个脑子不正常的郑野狐。

郑野狐和我商量:“许煦,我把这个球摆到那个地方去,你等会不要告诉李祝融行不行?”

我知道,要想和他相安无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装聋作哑。我以前被他捉弄过无数次,十年过去,他的病情应该又上了一层楼。

我不理他,他也自得其乐,在一旁絮絮叨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