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的观众应该也和他有类似的想法,布兰特雷发现居然有一些观众在此时离席去上厕所——这在以往的表演里几乎不可能发生。

“那女孩简直有种魔力。”布兰特雷身边的同行,《纽约客》专栏作家帕特里对他嘀咕了一句,很明显,他也没有全神欣赏这段歌舞。“詹姆斯.舒伯特捡到宝了。”

不知为什么,布兰特雷涌现出一股和他唱反调的逆反愿望,他说,“还有双人对唱和双人舞。”

“但你至少得承认,《Roxie》对她不会是问题。”帕特里说。“只要《Nowadays》不要搞得太砸,这女孩起码也是10年来最有潜力的新人。”

《Roxie》是洛克希的第二次独唱,描述了她对成名的向往和野心,本质来说依然非常自恋,从洛克希第一首歌的表现来看,这种难度对珍妮弗来说已经不成问题。

在囚室探戈之后,维尔玛再度出场,洛克希无意间听到了她和典狱长‘妈妈’的对话,典狱长愿意为她牵线搭桥,让她出狱后重操旧业,而她从中渔利。洛克希似乎看到了一丝脱罪的希望,她连忙赶上维尔玛,开始了两人的第一段对戏。

“啊,凯莉小姐。”洛克希推着装了洗漱用品的车,“我这有你的私人用品——很乐意为你效劳。”

维尔玛抢过她的蕾丝内衣,反射性地就要给小费,但却被洛克希挡开,“不必、不必,不过举手之劳。”

维尔玛也不以为意,她转身想要离开,但却被洛克希赶上,“嘿,听着,我能问你几件事吗?”

维尔玛不耐烦地转过身,上下打量了洛克希几眼。洛克希抓住机会继续说,“你知道哈里森,那个检察官吗……”

不知什么时候,布兰特雷的眉头已经越皱越紧,他开始感觉到不舒服了:事实上,他之前就有过隐约的感觉,只是现在这段对手戏把一切变得更加明显而已。

在这段戏里,维尔玛是洛克希向往的一切,她浓妆艳抹、穿着华服、气魄凌人、出手豪爽、高高在上,完全就是洛克希心中的成功者,而洛克希呢?穿着囚服、头发凌乱,完全是一副丑小鸭的样子。这两人在强弱上应该有个很明显的对比,才会在之后强弱颠倒,洛克希成为强者的时候,让观众感到反差。

但现在,布兰特雷一直隐隐担心的事发生了——洛克希压戏了。

不是说洛克希把她的那部分演得不好,她的忐忑和紧张、希望,都演得很自然,就和她刚才一样,洛克希是一直在角色里的。她给人一种感觉,那就是她并不知道台下有观众,只是在一个平行空间过她的一生,而观众是透过透明的‘第四堵墙’在偷窥她,即使她有看向观众的动作,但也没有‘看到’他们,意识到他们的存在,所以现在她就是一个想要脱罪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做,非常迷茫的女罪犯。

问题在于两点,第一,洛克希要比维尔玛美貌很多,即使她穿得破破烂烂的,客观地说她就是要比维尔玛好看。以至于这种强弱对比就没那么明显了,人总是慕强的,这个社会又非常崇拜美色,假使一个肥婆穿着皮裘,和一个穿着校服的美女走在一起,90%以上的看客都不会认为肥婆是强者,反而会认为她丑态毕露,美女则是清水出芙蓉。

维尔玛不肥,但她真的不好看,黑人当然有美女,只是她并不是其中一员,这不是她的错,只是先天条件限制。以至于这里给观众一种出戏感,他们会本能地迷惑:你维尔玛牛什么?你不就是个靠美色混饭吃的舞女吗?洛克希比你漂亮这么多,在她跟前你有什么好牛的?

紧接着就是质疑:为什么维尔玛都能红而洛克希却是无名小卒,这是不是不太合理?

当然,这些想法可能只是一个闪烁,随后观众会说服自己:‘这是一出戏嘛!’

但就是这个自我说服,让观众就此出戏了,观看情绪受到影响,不再投入,而是用审视的心情看待剧目。

如果说这还是没办法的事,只是因为珍妮弗太过漂亮,超出百老汇平均水平的话,那么第二点就的确是维尔玛的错了——或者还是洛克希的错。其实维尔玛演得不能算差,黛德丽的演技在百老汇也算是中游了,可唯一的问题是,洛克希演得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