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赵明月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看见那退耕还林后的茶山坡,简直可以用满目疮痍来形容。村里的经济还是她重新投资茶园之后才慢慢摆脱贫穷的困境。赵明月对这些事印象极为深刻,所以她想尽力挽救一回,使悲剧不再发生。更重要的是,去开会,还能见见那个人,时间太久,她几乎都快忘记那个人年轻时的样子了。

母女俩弄好饭菜,等了好一会儿,赵顺生和赵明朗才回来。天色已经不早了,胡年春将赵明朗手里的鱼篓接过来,将小鱼倒进木盆里,就要去收拾。

赵顺生说:“先吃饭,晚点再弄。”

“你们先吃,我趁着天没黑收拾好,免得点灯。”胡年春头也不抬地说。

赵明月自从父亲进门来,就一直紧抿着唇,一眨不眨地看着依旧高大健康的父亲,不敢说话,怕一说话就要忍不住哭出来。上辈子母亲去世后,赵明月想把父亲接过去跟自己生活,但是父亲以习惯农村生活为由,拒绝了她的提议。其实她知道,父亲是怕她不好做,她嫁到成家,没有一儿半女,却还要赡养老父,成家人会说闲话,所以他坚持独自一个人过活,失了伴的孤雁晚年非常凄凉,年近古稀的老人开始学着洗衣浆衫,煮饭做菜,独自生活了近十年。

赵顺生洗了手,转过头去看赵明月:“明月今天怎么了?”女儿跟父亲一向最亲近,每次他到家都是第一个奔上来迎接的,今天却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赵明月吸吸鼻子,别过脸:“爹,你先吃饭,我去帮娘收拾鱼。”

赵顺生说:“那我和明朗先去洗个澡,晚点回来一起吃饭。”

暮日光临,一家人终于坐在一起吃饭了,因为没全黑,为了省油,没有点灯。赵明月习惯了明亮的电灯,还有点不适应这种昏暗,不过胜在年轻,眼力好,就着微弱的光线也吃得津津有味。

“明月,你怎么光吃红薯,去盛饭啊。”胡年春说。

赵明月摇头:“我觉得红薯好吃,我喜欢吃这个。”队里每年分的粮食有限,家里总需要掺杂些杂粮才能够吃,每年差不多要吃上几个月的红薯掺米饭,每次吃饭的时候,母亲会自动自觉地吃红薯,尽量将米饭留给父亲和他们吃。赵明月打小就吃腻了红薯,所以后来无论世人怎么宣传红薯是极佳的抗癌食品,她都没怎么提起过兴致,今晚她却觉得红薯的味道格外香甜。

赵明朗看着妹妹:“明月,今天咋转性了啊,平时谁嫌弃红薯难吃的?”

赵明月朝着三哥皱了下鼻子:“我今天喜欢吃了不行啊?”

赵明朗笑:“那行,喜欢吃就帮哥的也吃了吧。”

赵明月说:“三哥,你的饭也都我帮你吃了吧。”

“你这个鬼丫头!”

赵明朗只比赵明月大了三岁,与她感情最为亲厚,从小她就是三哥的小尾巴。这一切都等到他们各自结婚,中间多了另外两个人,夹了另外两个家庭,三嫂又是个特别精明的人,喜欢占小便宜,这才慢慢疏远起来。尤其是赵明月自己没有生育,却又家大业大,她将几个兄长的子女都安排在自己的公司做事,但是这些人并不肯踏踏实实做事,而是都削尖了脑袋在捞钱,算计着继承权,不遗余力地互相使绊子挣表现。

赵明月很为这些侄儿侄女们头痛,但是却没有办法,中国的企业多少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更何况她确实没有一个明确的继承人。一谈钱就伤感情,她和几个兄长之间的感情也是这么淡薄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