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嫂,不如我带阿崧去玩吧。”高团的声音的响起,他今年也有二十岁了,十足的高家人的长相,英挺帅气,不少涿县和蓟州的闺秀都倾心于他,高团虽是庶子,可跟着高严也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武职,如今高家正是炙手可热的时候,有意嫁给他的人不少,其中也不乏名门闺秀,可高团一直不吭声,高严也不管,陆希就更不会过问了,“崧崧,要不要阿叔带你去骑马?”高团诱惑着小胖娃。

高崧崧听到骑马,小耳朵一竖,乌黑的凤眸滴溜溜的转向高团,他团起小拳头往嘴里啃着,他认识这个人,他一直带自己骑马,高崧崧皱起小脸,目光万分纠结的在陆希和高团中游移,到底是要腻着阿娘呢?还是去和阿叔骑马?

陆希却不让他有犹豫的机会,果断的把儿子往小叔怀里一放,“五叔,崧崧就麻烦你了。”她坐着可以让阿崧黏着自己一天,但要抱她真抱不动。

“不麻烦!”高团对着陆希灿烂笑道,“崧崧很乖呢!”说着把高崧崧架在了脖子上,高崧崧咯咯笑着抓着高团的头发,跟着高团一颠一颠的走了。

“我以后要是有阿崧这么聪明的孩子就好了。”庄三娘羡慕道。

“你们刚成亲,急什么。”陆希对庄三娘说,“你要是真有了,就不会羡慕了,淘气的要命,就没片刻文静的时候。”

“阿崧是男孩子嘛,哪有男孩子不淘气的?”庄三娘对阿崧是真喜欢,“连夫君和世子都说阿崧聪明。”

陆希正想说话,屏风外响起了高严近卫陈源的声音,“女君,还有四里地就到了今日的借宿地,我们是在这里再歇一会,还是现在就走?”这次为了护送妻儿回建康,高严身边十二名近卫中八人都跟着陆希一起回京了。

“三娘,世子呢?”陆希问,她看了一圈没有看到广阳王世子,也没有看到庄三娘的夫婿。

“世子、夫君去打猎了,要是一会能猎到几只野味,我们也能打打牙祭。”庄三娘对陆希道。

“好啊。”陆希并不喜欢吃野味,野味寄生虫太多,大部分野味肉质都比较腥膻,不过她不会在这个时候扫兴,“那我们去宿地等他们吧。”

庄三娘点头道:“好啊,走了一路,我现在就想梳洗下,好好喝口热茶,也不知道这里农庄有没有时鲜。”他们一路走来,高严已经安排的非常妥帖了,但是也有很多错过农庄的时候,北地本来就地广人稀,大部分时候他们只能露宿,吃着干菜和腌肉,这让初次出远门的庄三娘很不习惯。

陆希想了想对陈源吩咐道:“你去问问这里庄户有没有养家禽,要是有就买上些,给大家打打牙祭。”

“唯。”

作者有话要说:

到了新地方后,这两个多星期,一直住在旅馆里,四处找出租房,昨天好容易定下了房子,但是没有搬进去,差不多要这个星期五、六才能真正开始搬家,没有确切的房子,总觉得不安定,这几天事又特别多,所以字数可能不会太多,但我努力坚持不断更。

☆130、途中(下)

四里地也不是很远,庄三娘实在是坐怕了马车,想要一路走过去,陆希也没反对。侍女们端来了胡床让两人坐下,在外围了一层幔帐,伺候给两人换了行路的皮靴,带上羃离后才撤了幔帐。

“怀玉,等我们离了北地后,景色会不会比这里好些?”庄三娘期盼的问。

“其实都差不多的,也就是野地、树木、荒草。”陆希很不想打破三娘的美梦,可马上就要入南方了,她很快就能看到了。

“是吗?”庄三娘有些丧气,但又不死心的问:“那城镇会不会比这里更繁华一些?”大家不都说江南水土丰美,入目都是繁华至极的景色。

“建康、吴郡吴县附近的城镇会繁华些,但其他地方都差不多吧,就是两地房子搭建的风格有些不同。”陆希说,建康的确很繁华,吴郡也不差,可除了这两个地方,江南其他小镇也就会稽可能好一点,余下地方南北方其实都城镇差不多,唯一区别的就是江南气候好,可能冬天能多见点绿色,“赤峰也很繁华,一点也不比江南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