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少君,你若是还污了元澈先生眼,那吾等都不敢凑到元澈先生面前了。”一人笑着附和。

高严朝着众人拱手道:“严尚有事,先行一步,诸位慢慢享用。”高严官位不高,但出身不凡,又是少年英雄,众人见他如此谦虚,大为受用,一个个上前笑着同他告辞。

武直还想说什么,却被同伴狠狠的拉住,压低声音,“你还想不想要前途,真要和陆家对上不成!”

武直突然打了一个寒噤,酒意一下子清醒了,原本对陆家的怨气,也因为这一句话给消散了!他真是晕头了!陆家虽目前远不如前梁时那么权倾天下,可也是如今大宋的第一世家,吴郡陆氏自先汉起就是累世官宦的江南大族,承传千年,历经数朝不倒,历代高官名士辈出,素以“经史之学与诗文风流兼美”著称,陆家历任当家人无一例外的都是文坛领袖,这等清贵显赫家族,想要弄死他还不是和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思及此,武直脸色有些发白,心虚的环顾四周,旁人都一副谈笑风生,似乎都没有听到他刚才的胡话,顿时松了一口气,在同伴的劝慰下,乖乖的坐回原位,继续陪着赵王喝酒。

“二哥,这武直太过分了!”高团等出了赵王府后,才忿忿道,“这人是什么来路?我一定要给他好看……”高团为自家二哥义愤填膺了半天,才注意高严压根没理他,径直上了犊车,高团不理会侍从牵来的马匹,跟着高严一起上了犊车,可怜兮兮的眨着凤眸对高严说,“二哥,外面冷。”

面对高团必杀卖萌技,高严压根没有给与任何回应,他一上犊车,侍从就奉上了一个木匣,高严尚未打开木匣,高团就闻到了一股诱人的蔷薇香味,当高严打开木匣的时候,高团差点被一阵珠光宝气闪晕眼,他揉了揉眼睛,才看清这木匣似乎分了三层,第一层摆放了一套做功极为精细的金镶珠玉首饰,其中一对金凤耳珰最惹人注意,那金凤是累丝工艺,整只金凤不过拇指大小,却制作的精致之极,金凤眉眼、华羽都纤毫毕现,层层叠叠的金丝仿佛云雾般,下方还各缀了一粒大小一致、足有龙眼大小的珍珠。

高团惊叹,他平时嘴甜乖巧,很得嫡母喜爱,也曾见过母亲不少首饰,能比得上这套的寥寥无几。

高严指着那对耳珰道:“以次充好,你们以为找个巧匠,就能看不出来了吗?”他又将一对金镶玉镯子丢到侍从面前,“难道让你们找一只羊脂玉镯就这么困难?”

那对金镶玉镯,大部分都是毫无瑕疵的羊脂玉琢成,只有首尾处镶嵌了一条金龙,金龙双目和口尾衔接处,还嵌了三颗红宝石,一对手镯,一共有四颗小红宝、两颗稍大红宝,大小各一致不说,那色泽也完全无差,在灯光照耀下,折射出六道星芒,可以看出这六颗宝石肯定是出自同一块宝石。高团心中暗忖,光是这副耳珰、这对手镯,就抵得上继母所有珍藏了,可二哥似乎还不满意。

“郎君恕罪!”侍从跪在了高严面前,郎君要他们找极品羊脂玉做成玉镯,可极品的羊脂玉何等的难寻,更别说玉镯要求的玉料大,要寻那么一大块极品籽料是何等的艰难。就算寻来了,做成玉镯,那才是真正的暴殄天物!

玉不琢不成器,但这不适合用在和田玉极品籽料上,极品籽料是上天赐予苍生最珍贵的礼物,无论是形状还是色泽,都不需要任何打磨,哪怕是最挑剔的巧匠,都舍不得在上琢一个小孔,基本都用包金裹起来做个玉佩。他还记得陆大娘曾惋惜过自己手上那只手镯,说可惜了一块好料,但侍从也不敢为自己辩解,没做好就是没做好。要是辩解,他下场会更惨。

“二哥,我看这套首饰挺好的,这么漂亮的首饰给谁,谁都喜欢。”高团不忍心的求情道。

高严冷哼一声,“好什么好?不过只是些花钱就能弄出来的东西!”

“不会吧,先不说这些累丝工艺不是一般巧匠能做出来的,光是这对一样大小的明珠就足够罕见了。”高团不解,“还有这些红宝,颜色这么纯正,也算难得了。”他知道能让二哥这么费心打制首饰的,仅陆家大娘子一人,难道陆家大娘子眼界那么高?

“这两颗珍珠,要真一样大小,倒也算少见,可惜不是。”高严将耳珰丢到高团身上,高团忙接住,细看在注意到这对明珠果然大小有些不同,一颗是真正的浑圆无暇,而另一颗则稍稍头部有些凸起,不过被金凤足部给完美的遮盖了,若不细看,还真难发现其中的奥妙,“二哥眼神果然好。”高团赞道,不愧是有百步穿杨之能的神射手,难怪一眼就辨别出珍珠的差异了。

“不用看也知道。”高严淡声道:“若是极品,何须配上这么复杂的工艺?浑成天然岂不更好?”同理可证,那些首饰上,镶嵌的白玉、宝石,看似完美无瑕,但肯定是有欠缺的地方,不然不会使用镶嵌工艺,更不会把一块好端端的红宝石分成六分的。

这种首饰看似华美非凡,但只要肯出钱,稍微花些心思就能弄到手,高严当然看不上眼,用钱能买到能有什么好东西?高严估摸着自己真送过去,也就让皎皎看在自己面子上,摆在妆匣里把玩一段时间下罢了,让她时常佩戴,根本不可能。要说皎皎首饰不少,可真能让她常年戴在身上的除了那只羊脂玉镯外,也就一块桃花玉玉佩了,这二样无一不是罕见的极品。尤其是那块桃花玉玉佩,是极为难得的和田桃花玉,色泽当真如桃花瓣般粉嫩轻红,是前梁皇室的珍藏,当年汝南长公主的陪嫁,天下独一无二的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