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胡乱扒了扒刚吹干的乱发,没了跟康子弦斗嘴皮子的心情,不由得苦恼起来。

今天早上我又赖床,七点四十的时候还在呼呼大睡,结果是菲哥踢我屁股把我踢醒的,我揉着屁股瞄了眼闹钟,诈尸一样跳起来胡乱刷了个牙就冲出来了,匆忙到什么钥匙也没拿。

自己房子的钥匙,菲哥家的钥匙,车钥匙,全没带身上。

我一阵心烦,今晚还得找个地方睡。

去哪呢?

舅妈家?得了吧,去她那吃白眼不说,还附送一顿“冷嘲热讽”当夜宵,毒性跟毒鼠强差不多,我吃不消这待遇。

莉莉莎家?也不行,她好像有个同居的男朋友。

其他朋友结婚的结婚,要不就是不住本市,还真想不出能让我落脚好几天的去处。

看起来只能去酒店了,不过这钱花得可真是冤枉,最近也不怎么富裕,都是菲哥那房奴害的。

“怎么了?”康子弦见我沉默,凝着浓眉问我。

“啊?”我幽幽回过神,摇摇头应着,“没什么没什么。”

“有地方去吗?”他根本没听进去我的敷衍,都怪菲哥那天生的广播嗓,一嚎起来跟杀猪叫似的,康子弦必定是听清楚了我和菲哥的谈话。

我看着这一肚子坏水的英俊男人,总觉得他问得假惺惺的,骨子里还小看我,于是没好气说,“怎么没有啊,A市就是我的地盘,我地方多到每晚换一个都没问题,哼。”

我凶巴巴地瞪了眼他,低声嘟囔着,“洋鬼子,少瞧不起人……”

我转身要走,康子弦拽着我的胳膊猛一用力,把我扳过去面对他,肃着脸问,“你没地方去是吗?”

遇上这样一个一眼就能看穿我的男人,有那么一瞬,我觉得自己挺悲哀的,我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总之我感到一丝丝挫败。

越是被他揭穿谎话,我的嗓门越是高亢,矢口否认,“姓康的我受够你了,我……我能去的地方多到数不清……狗眼看人低,我警告你,你离我远点,我不想再看到你了!”

吼完我斜了他一眼,这才吊儿郎当地地把书包往肩上那么随意一甩,气势汹汹地走了。

如果谁再给我一根牙签,我想我走时那潇洒的痞子姿态会更加完美。

其实我脚踩浮云呢,脚都软了。

因为身后那个男人,我心虚,我腿软,额上还出了点细汗。

我咬着牙想,究竟我方亮亮骗人的功夫江河日下,拙劣到说一个被拆穿一个,还是我遇到了一个明显比我更高明的人,他有一双睿智的眼,他能穿透我的伪装读懂我,而可怕的是,他读懂了我,我却读不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