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黄昏里,夕阳被重重叠叠的楼宇遮住了大半张脸,透过梧桐树叶的缝隙将行人的身影拉的稀稀长长的。待人行道的指示灯变成绿色,我匆匆地过了街。

我与张明思约定六点在公司对面的商业街见面。这时间恰逢下班高峰,在滚滚的人流中我独自站在“隆基大厦”门口,显得有些扎眼。看了一眼手表,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刻钟,我略微踌躇一阵后转身进了“隆基”。

大厅中央坐落着一架三角钢琴,不同的时段有不同的女孩子在弹琴,而分布在这周围的每一家店铺的橱窗都敞亮得映得清人影。大厅内的人流稀松,三三两两地徘徊在各式的橱窗前,伴随着从钢琴里缓缓流淌出的旋律有着说不出的闲适。

我走到一家买水晶的店门外,橱窗里一只鸡蛋大小的水晶小猫咪正卧在蓝色丝绒上慵懒地眯着眼睛打量着过往的人流。这水晶小猫打磨得晶莹剔透玲珑有致。正当我看得入神的时候,它却随着一双突然出现的手离开了我的视线,我寻着那双手的方向抬头看去,店内那高高瘦瘦相貌轻俊的男人不是张明思又是谁?

我怔怔地看着他走到我面前,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放在我手上:“我说怎么不见人影,原来是跑这儿闲逛来了。”

这经年之后再次见面的第一句,竟然是这么平凡无奇的一句。

我回过神来:“一不小心忘记了时间。”

再看看手中的小盒子又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一句,“什么时候学大方了?”

多年不见了,他端着手臂毫不避讳地打量着我,我索性舒展开来大大方方地让其打量。

“怎么样啊?”我笑盈盈地看他。

“当年的小灭绝已摇身一变成气质女白领了。”他轻笑着摇了摇头,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我也悄悄地打量他,中规中距的牛仔裤加条文POLO衫的装扮已完全找不出当年那个小混混的影子。

这是阔别七年的再度相逢。他已不是当年的他,我也不是当年的我,好在,我们还是当年的我们。

我们选了一处街角的咖啡厅。门前有棵硕大的梧桐挡住了店名的一半,只露出“wallflower”一词,亦如我第一次来到这里的那一天。

明思大咧咧地坐在我对面,赤红色的夕阳打在他的脸上,使他的半张脸陷入了阴影中。这种感觉就像那一年的许多个黄昏,我只微微一侧脸就看得到他鼻影下的半张脸,还有那颗穿在耳骨处的耳钉。我仔细看了看他的耳朵,呵,好在它如今已经不在了。

“傻笑什么呢?”

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耳骨处,他随即爽朗地笑了。

“年少轻狂啊年少轻狂!”

我也笑了,这个词用在他身上确实是恰到好处。

“最近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