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是她舍友王蕾的男朋友李明华,俩人交往了大约三个多月。据王蕾说他是画画的、搞艺术的。

夏雪在这之前见过他一次,对这位“艺术家”的印象很一般。

“嗯。”夏雪打开灯,边换鞋边问,“王蕾呢?”

“遛狗去了。”

“哦……”

俩人同时沉默了。

夏雪很累,想直接回到房间,但李明华还杵在那,似乎还等着夏雪说点什么。

这气氛有点尴尬,好在这时候,门外一阵热闹的狗叫声将她从这种莫名尴尬的气氛中解救了出来。

防盗门“嘎啦嘎啦”地被打开,然后王蕾和她的狗儿子出现在了门口。

王蕾养了一只棕黄色的贵宾,小家伙两岁了,名叫奥斯卡。

奥斯卡很快认出夏雪的气味,兴奋地扑上来舔着她的手心。

王蕾也不知道夏雪会今天出院,见到她也很意外,“咦,雪儿出院了?怎么不通知我去接你?”

“又没什么大事,就不麻烦了你啦。”

“嗨差点忘了,这是我男朋友李明华,这是我闺蜜夏雪,你们认得吧?”

夏雪还没来得及接话,李明华便口气生硬地说,“给她接风那次见过。”

“哦对对对,我这猪脑子,嘿。”

又聊了几句,王蕾拉着奥斯卡去洗爪子,夏雪成功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就在两个月前,夏雪刚刚在美国完成了她的硕士论文,顺利毕业。同时她投出去的求职简历也有了回应——知名互联网公司go中国b市分公司向她发出了面试通知。

其实对很多留学生而言,在美国当地的工作经验非常重要,这是他们能否永远留在美国抑或是能否回国找到一份高薪工作的关键。早在夏雪实习期间,就有多家互联网公司都曾向她伸出橄榄枝,这些公司中不乏有几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夏雪全部拒绝了。

三年了,她一次次地告诉自己,她得尽快回到b市,回到这个曾给与她两次生命的城市。

夏雪在go中国b市分公司的面试很顺利,工作很快就确定了下来,但是房子一直没有找到。还好她大学时的好朋友王蕾也留在了b市,正巧又是一个人住着一套两居室房子。王蕾邀请她来,她便也不推辞,搬了进来。不过住了没多久,她就住进了医院。李明华大概就是在她住院的这段时间搬进来的吧。

晚上的时候,王蕾敲开了夏雪的房门。

“还没睡呢?”她端着一小盆葡萄进来。

夏雪揪了一颗放进嘴里,“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