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有个女儿。”

迟非凡抬起眼睛,看着桌子对面的那个女人,确切点说是个女生,还在念书,乳臭未干。她乌黑的大眼睛正好奇地看着他,长长的睫毛忽闪着,像是风里拂动的花蕊:“是真的吗?”

迟非凡“嗯”了一声,告诉她;“我还有一堆女朋友,你没听说?”

“太好了。”她笑得很开心,“那这样你就不会占用我太多时间了吧?要不你给你女朋友们排个表,一三五,二四六,星期天归我好了,我不介意的。”

迟非凡端详:“这么大方?”

“哎呀,反正我们两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呢,拿你妈没辙,我呢,拿我妈没辙。既然她们想让咱们谈恋爱,咱们就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给她们看好了。”

“你以前谈过恋爱吗?”

“谈过,就谈过一次。”

“后来呢?”

她的样子有点沮丧:“后来就分手了。”

不知为什么他笑了笑:“那好,让我们从今天开始,谈恋爱吧。”

他恪守诺言,只在星期天的时候去找她,因为周一有课,周日她经常已经回学校了。大学校园里风景如画,深秋的湖山寂寥。走在落满黄叶的林荫路上,听枯黄的叶子在鞋底被踩得粉骨碎身时细微不可闻的轻响,身边有学生骑着自行车丁零丁零地呼啸而过,然后给她打电话。

有一次她手机大约没带,室友接了:“岑歌在洗衣服,你等下,我叫她。”

她的名字叫任岑歌,室友只叫后面两个字,也挺好听的。

他站在树林边等,远远看到她从宿舍楼里出来,绕过花坛朝他走过来。她平常总是穿仔裤T恤,天气冷了加件外套,头发又短,乍一看像个小男生,其实她五官精致,是水晶娃娃般的剔透。见着他告诉他:“哎呀,今天我们寝室的同学都知道你了,要敲你吃饭。”

他却问:“你自己洗衣服?”

“是啊,懒得拿回家,所以用手洗洗得了。”

“你同学想吃什么?”

“她们要吃必胜客。”

都多少年没吃过比萨了,上次大约还是在国外的时候叫过外卖。不过陪几个同学吃比萨,任岑歌还是蛮高兴的,起码和平常跟他在一块儿不一样,一帮小丫头吱吱喳喳,从《画皮》讲到《保持通话》,最后她回过头,商量似的问:“要不吃完了我们去看电影吧?”

“好啊,我请客。”

另外三个女孩子倒是齐刷刷地笑:“那多不好意思。”

去看《画皮》,他去买了几桶爆米花还有可乐汽水之类的回来,三个女孩子离他们远远的,只有她在原来的位置等他。

“她们说不当电灯泡。”她接过爆米花的大桶,“麻烦你陪我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