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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年里,我和陆与江都筋疲力尽,我们做遍了让对方觉得最厌恶的事情,终于可以分手。

他恶狠狠咬着我的嘴唇,咬得我很痛,我把他的唇也咬破了,在最后一瞬间,我几乎要死掉,又腥又涩的血流到牙齿里,我在虚弱的眩晕里想,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我都没有温柔的对待他。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掉了。

我睡在客厅的沙发里,手里还抓着他的衬衣袖子,衬衣像块抹布似的搭在那里,一定是我抓着不放,所以他把衣服脱了,金蝉脱壳走人了。刚结婚的时候,有一次我睡着了抓着他睡衣不放,他就是这么干的。我头疼欲裂,爬起来找了套衣服换上。

箱子还搁在门边,而大门紧闭,我开始试密码。

竟知的生日,不对。

陆与江的生日,不对。

竟知原来的手机号码,不对。

陆与江的手机号码,不对。

最后我放弃了猜密码这种高难度的工作,毕竟我从来没有猜对过陆与江在想什么,要猜出他设定的密码简直是天方夜谭,好在还有别的路可以走。

我拎着箱子到二楼去,穿过主卧推开露台的门。先把箱子扔到下面的草坪上去,然后自己顺着露台爬下去。

顺利落地。

我拍拍屁股,拎起箱子走人。

我跑到陈默那里去,陈默见着我只差没尖叫,抓起面镜子塞给我:“景知你看看,你看看你怎么这幅鬼样子?被人打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