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盛世。

与我无关。 ————题记

左手,还是右手。

我迅速移动双手,繁复瞬影,看着眼前的少年。

他笑了,瞥了一眼——陆流,你几岁了,还玩这个。

猜一猜。 他的脚翘在玻璃桌几上,红色的布鞋,还带着泥土。外面刚下过雨。

他拿着新游戏机,低头玩,无所谓地开口——左手,就左手。

我把zippo悄悄从左手移到右手,翻开手掌,告诉他——错了。

他抬眼,眯起,看了看我右手的银色打火机,又低头,说随便。

言希很爱说随便。

这是他的习惯,对着我,才有的习惯。

其实,这很寻常,当你知道他常常对着俊秀的温思莞喊“跟屁虫,快点”,对着憨直的辛达夷挑眉戏谑——猪,骗你的。

从幼时,我便和言希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饭,一起玩游戏,一起恶作剧。 我们是极好的兄弟。

小学同学录,人手一本,我们互相传送,全班每人都收了一沓。

言希写给我的话,很敷衍。他常常嘲笑,兄弟,这个是不熟的人才写的,是吧。 ——对他最初的印象?

——八岁,宴会,抢他三杯果汁四份排骨五叠鱼子酱还笑,好骗。

——他的性格?

——顽固,虚伪,软弱,无耻。

我看完,揉成一团,塞进了桌屉。

我骂他,言希,你个畜生。

言希挑眉,你个狗娘养的。

没人看见的时候,我们如此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