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动物跑得过时间和生命,除了爱情在两个灵魂之间的慢舞。

看到这里,轻轻叹了一口气,爱情,真是难懂。

合上书,躺在椅子上,对着太阳伸出手,明晃晃的阳光照在手心里。

合拢手指,阳光就碎了,抓不住的。

叹了口气,有些东西,抓的越紧,越容易溜走,好比幸福。

幸福,我反复品味着这个字眼,

曾经以为,宇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

只要他快乐,我做什么都值得,什么都可以放弃。

北月说,这是一种执念,人有执念,是因为活得太苦,

执念是生活的养分,却是生命的桎梏。

“凝夕,你想让别人幸福,先要让自己幸福,否则,任何付出都是枉然。”

幸福,我可以吗?

我看着自己的手,满手血腥的人会得到神的庇护吗?

“不用怕,没什么好怕的,就算下地狱,也有我陪着你。”

我微微的笑着,是的,没什么好怕的,总会有人陪着我,不会孤独。

“你在笑什么?”

我抬头,看到一双清亮的眼睛,“宇,什么时候来的?”

他笑了笑,在我身边坐下,摸着我的头发“想什么呢,这么出神,连我来了都不知道?”

我摇头,“没什么。喏,书还给你,不看了,太高深。”

他拿起书敲了一下我的脑袋,气道,“原来被你拿走了,害我找了好几天。”

我呵呵的笑……

他却突然贴近,“凝夕,最近,有什么事吗?看你跟平时不太一样。”

“恩?怎么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