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时间观念极重,说是半小时就一定不会超过。

“我在车里等你好了,”她扬了扬手里的书,“还能看半小时的书,否则和你上去,都是不认识的人……其实我挺不喜欢见陌生人的。”

“发现了,”他笑,凑过来低声说,“你会脸红。”

她睁大眼睛:“真的?”

“真的。”

他笑著下车,把她留给了林叔。

不过从周生辰离开后,林叔也离开了驾驶位,立在车子靠前的位置。

这幢大厦的停车场在三层,视野开阔,她扫了眼,只觉得林叔是考虑到她的身份,才没有和她一同坐在车内。她低头继续翻看这本书,野史奇说,百千年流传下来的故事,写的人文笔不错,凄烈处令人动容,慷慨处也自然让人心潮澎湃。

字字句句延展开,几十年几十年地掠过。

直到,出现他的名字。

简单的白纸铅字,寥寥十几行,她却盯了足足七八分钟,不敢看下去。

心脏撞击着胸口,沉闷而又紧张的声音,就在耳畔。

她不是没有找过关于那些半梦似醒的记忆,可大多数句带过,身为逆臣贼子,无人会为他撰书立说。他一生风华,在数千年的历史里竟毫无存在感。

她靠在那里,过了许久,终于逐字逐句地读完了这段野史。

后人著说,大多下笔过狠。

笔者将他描述为少年掌兵,权倾朝野的佞臣,言之凿凿,仿佛自己所写的才是历史真相。时宜沉默了会儿,把这页纸撕下来,撕成碎片,放到了长裤的口袋里。

她没了再看书的心思。

把书放到手边,看到他下车前脱下来的外衣。

忍不住就伸出手,摸了摸,手指顺着衣衫的袖口,轻轻地滑了个圈。只是如此,就已经脸颊发热,像是碰到了他的手腕。

他曾经的“不负天下”,到最后都被淹没。

而现在他想要做的事,在数百数千年后,或许连记载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