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住那么远是因为他们胆子都很小,最近族里流传说这座遗迹其实是古代陵墓,死人的幽灵一直躲在里面没有消散,一到夜里就会出来攻击生者。

其实他们也知道这十有八九是假的,因为长毛野人就住在遗迹边上,从来没出过事。可心里就是忍不住害怕,宁愿多跑两步晚上也要住得尽可能远一些。

这样一旦幽灵出来,肯定会先找上住在附近并且把陵墓弄成猪窝的长毛野人,机智聪明的兔人们就可以趁机赶快逃跑。

为此那些脏兮兮的长毛野人不止一次嘲笑他们懦弱,但正如野人不在乎脏一样,兔人也不认为懦弱本身值得羞耻,依旧我行我素。

“菲迪皮茨,你去做什么?”一个兔人向突然离开队伍的同伴问道。

今天他们走的比以前更晚些,天色已经快完全黑了,这时候脱离大部队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拉屎!”菲迪皮茨头也不回地挥了挥手,示意他们赶紧走不用等自己。

白天就不应该吃那些长毛野人的食物,太不卫生了!菲迪皮茨捂着肚子夹着大腿恨恨地想。

其实他也不知道“卫生”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只不过领主大人嘴边经常挂着,大家就都跟着学。

菲迪皮茨找了个格外茂盛的草窠蹲下,尽可能让自己藏得严实。千万不能让那些长毛野人看到,不然他们会蹲在旁边等秽物落下,直接伸手捡起来回去晾干当烧火用!

在试图寻找几片宽大些的草叶时,菲迪皮茨头上的两只大耳朵抖了抖,红宝石般瑰丽的眼眸里满是疑惑,他好像听到些非常奇怪的声音。

杰出的听力帮他还原了眼睛不曾看到的场景——那是草叶被踏折、战马在喷鼻、利刃划出刀鞘、还有一群鬼鬼祟祟的人!

一片暮色笼罩的安宁之中,喊杀声骤然爆发开来。

…………

“问清楚了吗?”亨德拉用手帕仔细擦拭着佩剑。

如此上等宝剑其实不沾血迹,只要轻轻一甩就会顺着剑刃飘洒出去,这么做只是出于幼年时养成的习惯。

长毛野人其实还要比他麾下的士兵更强壮,但这点身体优势跟坚甲利刃比起来不值一提。再加上突袭带来的首发优势,战斗迅速沦为一边倒的屠杀,不到一刻钟就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