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青铜剑!”

围观的蛮子都在放肆的大笑,毕竟就算是久居雪原的高地蛮人部落,也早就进入铁器时代了。

李察接过这把形制迥异于当今的大剑,认出这应该是那位倒霉的大地精长官的武器。

他翻来覆去摆弄着手里的长剑,仔细观察之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老天!这是捧着金饭碗要饭。橄榄叶花纹装饰,色泽近乎纯金,是尼禄那个年代的青铜器啊!”

很难想象,本应该摆在收藏室里,收到博物学家追捧的古物,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还担当着实战利器的角色。

冈瑟立刻捧腹大笑起来——他完全不知道头儿到底在说什么,但这一点不妨碍他尽情取笑自己的手下败将。

“可比等重量的白银还要值钱,放在科伦古董市场上至少一百金币。”

李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个大地精,贫穷和富有两种互相矛盾的特征,在他身上奇妙的交融。

围观的蛮子听说一把破青铜剑居然值一百金币,立刻争先恐后地想凑上来多看几眼。被李察一人赏了一脚,全部踹到一边。

“头儿,他胳膊上还有块臂甲呢。”

冈瑟眼尖,低头扯开零零碎碎的破布衣服。大地精青灰色的手臂上赫然扣着一支金属臂甲,同样的橄榄叶花纹,同样的色泽近乎纯金。

这位大地精长官可能是强盗团里唯一一个拥有护具的人,不过很可惜,这支臂甲在关键时刻没发挥任何作用。一根投矛正面穿过胸膛,把肋骨和内脏都搅成了一团肉糜,干脆利索地收割了倒霉蛋的生命。

李察拿在手里端详片刻,无奈地笑了,“这货还是个勤快人。”

大地精长官生前显然保持着合格的剑士习惯,很爱惜自己的装备。无论是大剑还是臂甲,哪怕条件简陋,都尽最大可能做了保养。除去漫长历史中积攒的铜锈,显露出原本锃明的金属光泽。

可惜这种保养对一件古董的历史价值来说,是种难以弥补的巨大伤害。原本两件加在一起卖三百金币不成问题,现在最多只值一百五了。

“行吧,挺赚的。”

他忽然觉得人生有点奇妙——南方行省素以富饶闻名,他在那里十年才攒下一百金币。荒野一向是公认的穷乡僻壤,可在这只用一天就赚到了十年积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