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宗王们因为起点比较高,所以下场还算是比较明朗。

那些近支宗室相当一部分都是亭侯,乡侯,起点不高,犯罪还特别厉害,所以十三个近支宗室因为各种罪行被处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除了被处死的,还有差不多一半失去了姓刘的资格,被废为庶人,发配到九真郡、日南郡屯垦种田,不准返回中原。

剩下来的罪责不是很重的幸运儿们还有少数以亭侯、乡侯的爵位被封到了郁林郡、苍梧郡就封,名义上是贵族,但实质上也是顶着爵位名头的屯垦民户。

还有一些干脆只有以更低档次的关内侯爵位被安排到交州的,他们就谈不上什么封地之类的,刘备给他们稍微折算了一下,每年给他们一点点生活费,就把他们赶去了交州。

好日子到头了,祖宗留给你们的恩德也到头了,接下来该怎么过日子,该怎么存活下去,那都是你们自己的事情,和朝廷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不,还是有一点关系的。

虽然有免税期,税收也低,但是……

你们也得给我缴税!

最后,刘备以刘虞这个大宗正和三司的名义联名颁布了全新的《汉室宗亲法》,其中除了宣布要靠着征收汉室宗亲高层的税收来补贴穷困汉室宗亲群体的生活之外,绝大部分都是律法相关内容。

犯下什么罪责需要被降爵,犯下什么罪责需要被流放,犯下什么罪责可以被除封、斩首等等,明确对汉室宗亲群体在法律范围内的一切惩处、奖励的原则,要从法律意义上督促汉室宗亲群体对国家产生正面作用,而非负面作用。

这个法律唯一称得上是人情味儿的大概也就是刘备之前的决定,对家境富裕的汉室宗亲群体的课税将集中起来,投入一个汉室宗亲帮扶基金会之中,对于贫困的吃不上饭的汉室宗亲们予以最低限度的援助。

也就是不让他们饿死的程度,除此之外,什么也不会提供,不管是入仕的途径还是赚钱的法门,统统都没有,仅仅只是汉室宗亲群体内部的帮扶,保证你不饿死。

这部法律的颁布,意味着刘备对汉室宗亲群体的处置属于一个有法可依的状态,是一个光明正大的状态,而非徇私、公报私仇之类的,完全是因为对方犯了错,有无法辩驳的铁证,于是才根据法律对他们进行处置。

这就属于正大光明的杀人诛心,明明是把第二帝国的宗室群体一网打尽、全部消灭,却没有引发什么严重的反弹后果,反而很得人心。

其后,刘备除了再一次确定刘协县侯的身份地位之后,又公布了三个封爵的决定。

即改封东园指挥使刘惠为蠡吾县侯,食邑六千户。

改封西蜀军区负责人、神策军中郎将刘晟为安平县侯,食邑八千户。

改封羽林军中郎将刘勇为人饶阳县侯,食邑七千户。

新册封的县侯和刘协的县侯一样,与第二帝国的县侯也差不多,只能食用租税,对地方的行政管理没有任何插手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