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民众之间不是二元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互帮互助、共同扶持走下去的关系。

所以刘备主张在这个问题上,应当采用法家的部分思路反过来限制法家的思维,解决法家自我矛盾的地方。

即制定严格的律法约束肉食者的权力,不能让肉食者在有限的利益之中无限的掠夺下去,将法抬到一个国家最重的位置上,以法作为裁判标准,颁行天下,使得人人信服。

而人的贪欲显然也是一个重大问题,法家提出用严刑峻法约束人性,只要律法到位,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但是在这一点上,刘备又认同一些儒家的思考,觉得过于刚猛的律法会起到反作用,堵不如疏,与其强力封堵,不如疏导。

一味的强堵,是堵不住人性的。

然而在这一点上,不单单是法家,儒家到最后也走入了死循环、死胡同。

法家讲究极致的规则,儒家却又捣鼓出了极致的道德约束,折腾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恐怖理念,最后造成了儒家的全面僵化与彻底破产。

而在刘备看来,这并非没有解决之法。

在固定的利益之中,不让肉食者得到太多,肉食者不满,民众迟早也会不满,那么就应该努力将固定的利益做大,把蛋糕做大,这样,就能在固定的范围之中,阶段性的满足人们的欲望。

与此同时,国家也会越发的强盛,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上升,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成长。

对于刘备的这个主张,很多人觉得新颖、惊奇,甚至感到欣喜,愿意支持,但是在编撰会议上,郑玄提出了问题。

他认为秦失之刚猛,利益分配不均也是重大的问题,刘备说的很有道理,国家富强和民众富强的确不是完全对立的,用严刑峻法约束肉食者也是很有必要的。

但是刘备的解决方法有点问题。

天下土地不是无限的,天下财富也不是无限的,土地和财富终有开发殆尽之日,届时,面对人们不断膨胀的欲望,和无法继续分配的现实,二者的矛盾,足以摧毁任何一个国家。

甚至郑玄提出,秦国灭亡就有这其中的原因。

他们一统六国之后,不再战争,耕战体制锻炼出来的庞大的利益群体得不到满足,为了满足各自的利益,从而开始了更加激烈的相互厮杀,争权夺利,造成严重的内部矛盾。

在有限的利益范围之中无限度的争夺、厮杀,最后也间接导致了秦帝国统治的崩盘,秦国毁于这种严重的内部矛盾,一切表象,都源于这种大的内部矛盾。

大汉现在可以采取刘备提出的方式来缓和矛盾,但是有朝一日,当大汉走到了秦国当年的路上,又该怎么办呢?

如何疏导?

拿什么来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