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给这件事情定下基调,部下官员们无话可说,只能点头认同。

但是不少本地官吏对这个据说脱胎自军屯民屯之策的“集体农庄”多少怀有一些疑虑,尤其是那个土地归属集体而不归属个人的说法,很有些在意,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只有极少数人在短时间内就注意到,要是土地被归属于整体而不归属于个人,那么又该如何以收购土地巧取豪夺的方式来增加个人资产呢?

到时候土地的收购和卖出就需要在官府的监管下进行,需要登记造册,私下里单对单的贸易将不被认可,而一旦通过这种方式购置土地增加资产,又如何能够隐藏财产、躲避税收呢?

这对于有志于扩大个人和家族财富的大户来说,不是什么友好的政策。

但是对于想要扩大税源巩固税收基本盘的官府来说,好处是大大的。

因为这种明显是为了公理而推动的政策的实施,他们的疑虑只能埋藏在心里,不能拿出来说,因为这种考量本身也不是能够宣之于口的东西。

后面,凉州官府就开始按照刘备定下的基本原则,开始上手对官府掌控的人口进行登记造册。

根据汉书记载,当时民户编制是有规定的,一般以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

换句话来说,五百户为党,一万二千五百户为乡,乡、党二字连用,指乡里,也就是同乡人。

不过实际操作方面,随着时代变迁和战乱、自然灾害、瘟疫等等,这样的标准编户模式也不能得到贯彻,尤其在凉州这样的边地,基层组织有些地方有,有些地方已经荒废了。

既然荒废了,那就按照我的规划来。

刘备规定,集体农庄需要保证一定的生产能力和人数,当以三百户人家为一个集体农庄,作为基本单位,刨除掉邻里之类的编制,直接以集体农庄对接县府管理人员,以扁平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有什么事情直接说,直接干,省去那些无聊的中间环节,尽量减少没必要设立的管理人员,省得多出来许多肮脏的事情。

于是凉州州府和汉阳郡府的官吏们就按照刘备的命令,为恢复荒废田地的农业生产做全面的统筹和兜底,属于集体农庄农民的最开始的口粮也由官府按人头拨付。

直到他们第一批收获了粮食为止。

因为这批被俘获的人口里有汉人,也有胡人,有掌握农业生产技术的,也有没掌握农业生产技术的,有老实的,也有不老实的,所以刘备决定最开始的集体农庄采用军事化管理来建立秩序。

他从自己的军队里找寻识字、有过耕田种地经验的精锐士兵持械担当集体农庄的“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