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给军队的福利待遇之外,阎忠还发现,除开繁重的军事技能训练之外,刘备也会用文化补习来充实这支军队。

刘备会让不识字不会读写的士兵组织起来,安排文士教导他们,使他们专门突击学习读写技能。

这种事情他在光武中兴之后的军队里发现的比较少,因为光武中兴以后,东汉军队多用募兵,事毕即撤,没有必要。

但是在光武中兴以前的时期,这样的事情确实存在过,当时的军队,尤其是边地军队,对士兵是否掌握读写技能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当时军队的识字率比较高,朝廷也舍得投入。

这个好传统到光武中兴以后就没有了,不得不说是有点可惜的事情。

据此,阎忠认为刘备治军深得前朝名将精髓。

不仅如此,阎忠还发现刘备在军中设置了一个专门的军法处,主管全部的军营人员触犯军法的惩戒行为。

所有人犯了军法,都会被喊到军法处接受惩罚,一般领兵的军官对士兵没有直接的处置权,只有将触犯军法的士兵的行为汇报到军法处,再由军法处来执行军法。

对于这个流程,阎忠不是很理解,询问刘备,刘备的解释是以此让军队成为国家的军队,而不是军官的私兵。

“军官执行军法,士兵就会畏惧军官,有成为军官私兵的可能,且无法避免私刑的问题,公开的军法处公开执行军法,一切都光明正大,则士兵就会真正的敬畏军法,成为国家的而非军官的士兵。”

阎忠对此大为赞叹,同时也感到疑惑,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有军官不满意。

刘备表示没有。

因为他从最开始带兵就是这个规矩,熟悉他的人早就习惯了他的规矩,他们从来就不曾拥有过对士兵进行私刑的权限,所有的一切执行权限,全部归属于军法。

大家都习惯了。

老人习惯了,新人也不敢质疑,很快也就习惯了,这样一来,但凡跟随他刘备打仗的,都要接受这个要求,还有人会不习惯吗?

这样也可以啊?

阎忠十分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