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隐居归隐居,该吃的东西该喝的东西该玩的东西袁绍是一样也没有落下,社交活动也不曾落下,只是没那么公开。

进入袁绍的府邸,刘备就感觉要是自己能在这种地方居住的话,隐居十年都不成问题。

怎一个富丽堂皇了得?

自己的家比起袁绍这座隐居用的府邸简直就是蚂蚁见大象,新兴古文经学学派的辩经达人面对老牌今文经阀阅家族子弟的差距在这个方面体现的淋漓尽致。

而当他见到袁绍的时候,顿时就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会说曹操击败袁绍属于绝对的逆袭了。

虽然曹操不是穷小子,但是曹操在家庭出身上和袁绍的确是天差地别,或者说以袁绍的出身,他周围的人看待曹操都不是用看跟屁虫的态度去看的,用的是看放屁虫的态度。

开玩笑,袁氏四世三公天下仲姓,门生故吏遍天下,高贵不可方物。

你曹孟德宦官家族出身,浊流中的浊流,在人家眼里可不就是一只放屁虫吗?

但是就这样,作为放屁虫的曹操还是车翻了高贵的袁绍,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绝对的逆袭。

而这两人同台出现带给刘备更加直观的感受的是——袁绍比曹操高大帅气的多了。

以貌取人的世界里,满分一百分,袁绍的相貌和身姿至少能到九十分,身材挺拔,剑眉星目,皮肤白皙,堪称俊美。

而曹操则颇为矮小,面容也就刚过得去,不至于对不起世界,充其量也就是个及格分。

就算裁判是曹操家里人,也绝对不可能厚着脸皮给曹操超过七十分的分数,六十九顶破天了。

刘备也就是在长身体的时候已经能吃饱饭甚至吃上肉了,所以没有耽误长身体,现在堪堪身高八尺,相貌端正,勉强算得上是汉末美男子。

但是对上袁绍,刘备不得不承认,袁绍在相貌上确实能够压他一头。

论美丽,他刘某人的确不是袁绍的对手。

嗨呀!

输了!

望着老天爷追着喂饭吃的袁绍,刘某人的心里头油然而生一种挫败感。

客这莫名其妙的挫败感真的很不爽啊!

刘备的心理活动袁绍是不知道的,袁绍估计也并不在意这些事情。

“哈哈哈哈哈哈!玄德!玄德!久闻大名,不见其人,今日,终于得以见到玄德尊容了!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