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我们要求大规模改组养老设施。

第十六条,我们要求建立并维持一个健全的中产阶级。我们要求立即将大百货商店收归国有,廉价租赁给小工商业者,要求国家或各邦在收购货物时特别要照顾一切小工商业者。

第十七条,我们要求一种适合民族需要的土地改革制度,要求制定一项为了公益而无代价的没收土地的法令,要求废除地租,要求制止一切土地投机活动。

第十八条,我们要求严厉镇压那些危害公共利益得人;对于危险的民族犯罪、高利贷者、投机者等,不管其信仰及种族如何,必须处以死刑。

第十九条,我们要求用德国的教材代替为唯物主义世界秩序服务的罗马教权。

第二十条,为使一切有能力而又勤奋的德意志人有高等教育、并能有机会走上领导岗位的机会,我们要求改革现存的教育制度。一切教育机关的课程设置,必须适应实际生活的需求。儿童一到有理解能力时,即应启发他们的民族观念。我们要求贫寒子弟特别优秀者,不论其父母职业及社会关系如何,应享有国家免费教育。

第二十一条,国家必须保护母亲和儿童,禁止雇佣童工,制定奖励体育运动和进行体格锻炼的法律,大力支持一切增进青年体力的团体,以提高国民的身体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二条,我们要求取缔雇佣军,建立国民军。

第二十三条,我们要求制定法律,禁止恶意的政治谣言及其在报纸上的宣传。我们要求德意志机关必须做到:

1、凡德文报纸的编辑及工作人员应为德意志公民。

2、凡非德意志报纸,应经德国的特别许可,才能发行,但不许其用德文印刷。

3、凡非德意志人,而参与了德意志报纸的财政,或企图使德意志报受其影响,必须依法禁止,违犯者应关闭这类报社,并且立即驱逐与该报纸有关的非德意志人出境。违反公共利益的报纸,必须坚决取缔。

我们要求制定法律,坚决禁止对于我国人民生活有不良影响的艺术与文学,并封闭与此种要求相冲突的机关团体。

第二十四条,我们要求在不危害国家的生存,或不违背德意志民族的风俗道德的范围内,承认一切宗教、信仰的自由。本党主张积极的基督教,但不为任何宗教所约束。本党反对国内外的犹太人的唯物主义的思想。本党深信只有以‘先公后私’为原则,才能致力于我民族的永久的复活。

第二十五条,我们要求在联邦内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以便实现本政党所主张的一切;中央和国会对于整个及其各种机关,应有绝对的权威;为了实施联邦所颁布的法律,应创设各种职业会议。本党的领导者,誓为完成上述目的而奋斗,必要时,即牺牲征途,也在所不惜。”

掌声再一次响了起来,经久不衰,阿道夫·希特勒这一刻志得意满的看着自己面前激动的手下,扬起了嘴角:“胜利!万岁!”

纳粹党有了自己的行动纲领,大步向前迈开了坚定的步伐,他们坚信在这份纲领的指导下,他们可以征服整个德国,可以征服所有的德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