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哨兵已经从地上爬起来了。正在摸枪。

枪已经抓在手中了。

骆驼落地后,还在地上做激烈的翻滚动作。

宛如大风车在旋转。

他必须这样减速。

必须这样躲避敌人的袭击。

哨兵已经据枪瞄准了。

一直在捕捉目标。

从左边移到东边,打开保险,推子弹上膛,开始预压扳机。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骆驼动手了。

砰的一声,一块石子脱手而出,击中敌人的手上的虎口穴位。

敌人觉得手掌发麻,ak47自动步枪也脱手而飞,飞到一米远的地方。他惊呆了。怎么也不相信这是真的。居然还有人用这样的方式击中他的手掌,把他的枪支震飞。

接下来的故事顺理成章。骆驼抓住时机结果了他。

两个哨兵的子弹全部戴在骆驼的身上,包括水壶,6枚手榴弹。两把军用匕首。一个战术背囊。背囊里还有指北针,军毯,睡袋,雨衣,洗漱用品,还有压缩饼干和急救包等等。

骆驼把东西收拾好,检查一下子弹,足足有180发子弹,6个弹匣。插上4弹匣在战术背心上。其它两个,则绑在自动步枪的弹匣两侧。这样换弹匣的速度更快一些。3个弹匣90发子弹,轮换使用,不亚于一挺轻机枪。

解决完外围的敌人,骆驼又悄悄绕到前面。

本来骆驼可以干掉村子里的十几个兵,但怕外面警戒的敌人过来支援。于是干脆把那边的敌人除掉,最后才干掉村子中间的敌人。

骆驼的杀机已起,不杀死这些凶残的匪军,势必不会罢休。

以为他杀死的人,都是有报酬的。甚至是利益交换,这次不一样,这次是由心而发。完全是正义感导致。

按道理这跟任务无关,也跟老爷子的交代无关,他可以不去理这个。但他一想起那些无辜的村民被屠杀,心中就充满了愤怒的火焰。

不发泄,不报仇,不除掉这伙狂徒。他一辈子都会后悔。

为了不后悔,为了避免更多的人受伤害。所以他选择了杀人。杀死这帮禽兽不如的畜生。

有了这样的知道思想,动起手来十分利落。外围警戒的5个兵根本没想到有人对他们动了杀机。

根本没想到来了个顶尖的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