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说,让我再试一次。”说话的是塔西姆,这让亚希尼暗吃一惊,塔西姆一向不算勇敢,虽然炮打得挺准。

“难道你有把握?”他脱口而出道。

“没有,但是我想一试。”

犹豫了一秒钟,亚希尼终于做出决断:“行,打吧。”

战车猛然刹住,留在了全队的最后,此刻其余坦克已经倒退了不少路,亚希尼给予炮长信任,停下来赌一把,他不知道塔西姆到底何德何能,可以用笨拙的导弹,去打击那架蜻蜓般灵活的直升机,但是好歹试一试吧。

敌人就在2000至2500米外,这一击要是打飞,可能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是暴露自己,那么敌人在解决掉分队后,会迅速扑过来,将坦克全歼;当然如果不还手,敌人仍然很可能扑过来,毕竟他们有一部搜索雷达,可以穿透黑夜和烟雾。

就在亚希尼艰难决断的时候,目空一切的阿帕奇,轻松找到新的射击阵位,它重新悬停在空中,看来它不得手是不罢休了。亚希尼将周视仪转动了60°,才找到了目标,炮塔稳稳跟上后,塔西姆得以再次看到目标。他的机会十分渺茫,如果继续按常规办法跟踪目标,那么敌人会在不高于一秒钟的时间内察觉到,它只需要水平侧移一段距离,或者直接拉升起来,就可以破坏所有的瞄准。

塔西姆按下右手的激光瞄准准星,他对准了敌机旋翼以上部分,然后果断开火。这是他灵机一动想到的办法,虽然不是直接瞄准,但是至少可以跟上敌人的角度移动,然后在最后关头才进行瞄准,这种方式的可能性是否存在,他也不知道,因为敌人的精确距离不清楚,而另一方面,激光架束导弹在最后关头,只能随着瞄准镜内的准星,修正不多的的几个密位角度而已,而敌人在任何方向上的大幅度的机动,都可以瞬间逃出瞄准镜视野。时机如何拿捏?得靠运气了。

巨大的摇晃中,车长和炮长都紧紧握住各自握把,将眼睛紧贴在目镜上,稳像指挥仪抵消了车体的晃动,这使得他们可以看着这一簇复仇的火光高高抛起,然后飞向目标。

这是一次意气用事的反击,理论上荒诞到了极点,世界上还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坦克手可以如此对抗一架灵巧的攻击直升机的。虽然在几个小时前,塔西姆刚刚运用这这种可以小范围控制飞行线路的炮射导弹,敲下过一架重型运输机,但是当时那架直升机正在输送兵员,有些动弹不得,并且很可能米171并不具备激光高精设备;而阿帕奇的反应,肯定要灵敏得多。

心急火燎的印度飞行员,终于在烟尘中捕捉到了地面上,仍然顽抗的坦克红外信号,热烟雾对抗热成像的效果不好,他可以轻易完成跟踪。他们刚刚从巴林的美军基地受训回来,虽然时间紧急根本来不及完整完成大纲,但是发挥出这种武装直升机八成的能力,似乎没有大碍,此刻加入战斗,队员么大有扭转危局的历史使命感。虽然前两天的第一次出击,不太顺手,但是今天终于逮到了个好机会,研判下面的坦克是敌人最倚重,并不轻易投入作战的99型。

虽然美军只给了印度旧型号地狱火导弹,需要较为稳定的激光照射,但是对付坦克绰绰有余。在飞行员看来,地面上爬行的坦克无论怎么躲避,都几乎就是慢动作。为防万一,直升机上所有的防御传感器都处于接受状态,必要时可以通过闪避破坏激光测距,或者直接发射干扰弹欺骗地空导弹。北方不远处,另有一队敌人坦克的情况,他早就通过数据链信息知道,携带毫米波雷达的长弓阿帕奇可以清楚看到周围的一切,敌人没有机动的高射炮,没有防空导弹发射车,只有大约十辆的主战坦克,换句话说,只是一堆废铁而已。

一束激光从武装直升机机鼻上的球型航电舱射出,稳定跟踪着试图借烟雾逃遁的敌人坦克,这会儿敌人还在晕头转向。根据美国教官的说法,如果敌人坦克察觉到了攻击,大可以可以选择飞得更近些,坦克的观察设备虽然可是360°周视,但是上方的视野死角很大,尤其在夜间。他甚至可以看清楚那辆99式坦克顶部的遥控机枪正在乱转,这显示车长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实际上,使用机炮就足够将坦克摧毁,但是保险起见,射手决心使用一枚导弹,反正这架直升机携带着十余枚导弹,和大量的火箭弹,足够报销敌人一个连;射手沉着完成锁定,随后射出一发导弹,他并不知道时机略晚于塔西姆发射炮弹。

塔西姆心中默数着时间,一切火控设备都不可能给他正确的答案。他不能太早调整激光架束,那样可能被敌机察觉;也不能太晚,那样导弹就会来不及调整越过目标,总之就是这么变扭。

眼看着敌人发射了导弹,他双手横握瞄准控制台两侧握把,向前微微推动,瞬间将十字准星对准敌机旋翼以下。空中螺旋状飞行的导弹,获得指令向下掉落。导弹以一个完美的抛物线砸中空中的直升机,几乎就在阿帕奇告警器响起的同时,导弹直接穿透发动机舱并在那里爆炸。

这架直升机以灵巧而又结实著称于世,但是这次的毁伤非同小可,直接将整个旋翼部分摧毁炸飞,两名飞行员固然受到装甲和厚重座舱罩的保护免于被杀死,但是直升机猛然间失去升力,直挺挺向下落去,而那枚即将击中坦克的地狱火导弹,也因为失去了照射,而从坦克炮塔上方一米的地方擦过,落到了远处沙地里。